Monday, August 25, 2008

(949) 传统

(2008年8月24日 联合日报 - “文艺小站”版)


尽管现代的遗产分配法已改为女儿和儿子一样有份。
以前的法律只有儿子有分到父母的财产。
而做父母的,偶而会有心分给女儿们,那是例外的说法。
可是我还是十分注重传统法的相处。
结了婚的女儿常常回娘家的话,多多少少都会产生不利的关系。
跟娘家的兄嫂关系,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生活点滴,总是好不到那里去的。
天天见面,说出口的话总会有几句伤人的..............。
我总认为,亲家和亲家之间,还是不要太常见面好些。
相见容易,相处难。
等到有问题出现时,常常会弄得两家人不知所措。向前后退都是很尴尬。
婚后,我极少回娘家,怕的就是这些问题。
新年来到,大家来个拜年,就可以了。
父母有哥嫂或弟媳们同住,我们出嫁的女儿大可放心。
当然,如果父母家的人丁少,我们作女儿的,带着夫婿和儿女们回家探望,那是应该的。
父母也喜欢。
我亲眼见到有朋友天天留在娘家「看」母亲。怕嫂嫂或弟媳会欺负她妈妈。帮母亲做家务事。到了晚间才回去自己的家。
结果是,儿女不成器,家庭又没什么照顾到。最后被作丈夫的休了她!
婚后,我常常会很小心做事情,怕会有半点事做错了,会辜负亲生父母父母在世的名声。
对我来讲,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老实说,我很看不惯那些天天在娘家溜达的已婚妇女们。
结不结婚,对她们来说,没有什么两样。
这种传自中国几千年的中华文化,应该有它的好处之点。
我们要保留。

(写於13/8/06 是部落格作品。14/7/08修正及用电邮寄。)

2 comments:

Tony Hii said...

WSP, you are a good traditionalist!

长竹 said...

没法子改罗!因为生长在那种传统的年代!隋着年龄的增加,更加墨守成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