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回,除了姐夫的弟弟由山芭带来十多粒他自家种的榴槤外,外子的广东朋友阿汉也送来了两次。
加上大妹从诗巫带下来的五盒。
吃得我们乐哈哈。
都说了:“红酒喝了不可以跟榴槤一起吃,会相冲!”
可是,六哥说榴槤太吸引他了,他竟然自己开了姐夫家的两粒榴槤吃,之后才去四哥家吃红酒长寿面。
我们作他妹妹的劝服他,他笑哈哈地说:“不要紧,这红酒不是很烈的!”
晚上聚餐(跟家人及老同学)时,他还叫了十多瓶青岛酒一起喝,一杯接着一杯喝。
今天下午收到他回星加坡之后的一封道谢信,他写着:“我的喉咙及嘴唇开始疼痛,我星加坡办公室里的同事询问我是不是吻太多伊班女孩!还有啊!酒跟榴槤真的不能同时服用啊!哈哈!”
“酒跟榴槤不可以一起吃!”是先父从小就指导我们的一句叮咛。
我们听话,从不敢违反地做白老鼠。
听说烈酒跟榴槤吃,会吃死人的!
以前好像有报章如此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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