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子在未搬家之前,就已经跟我约法三章。
“不要装电脑,直到小儿子考完试。”
为了小儿子,我做出‘不得已的牺牲’。
“时间过得蛮快的,半年应该是不会为难我的!”我有信心。
但是,到了隔天。
我忽然间很想写东西。
“怎么办?”我暗叫不妙。
唯一的方法就是重回‘从前的手写稿件的日子’了。
去练太极拳的时候,我去附近的书店找稿纸。
却发现很多书店都已经不卖稿纸了。
问女售员。
她们竟然拿出单行线的本子给我。
“它们像这样大小的本子,不过封面上有印上‘稿纸’字样的。
她们睁大双眼望着我。
我猜想她们可能没看过吧!
所以就只好询问老板或老板娘。
他们的答案才是真的。
后来,只有两间书店有卖。
其中一间书店卖的稿纸已经发黄,也是老款的本子。
另外一间是卖新款的稿纸。
封面是红彤彤的,非常的鲜艳好看。
“多少钱?”我要还钱时问老板娘。
“RM2.50。”她回答。
“我已经好多年没买了,最后一次买的时候是RM1.80。”我笑着跟老板娘说。
“这种东西已经很多人不用了,我因此也没买进多少。”
我买了6本,计划一个月写一本。
当时只剩下两本在架子上。
到家时,看到老幺在上网。
“能够上网了咩?”我很好奇。
搬家的隔天,他的一个朋友送来一个wireless。
“能够,不过一天要还RM6.00。”
我第一次得知有这种的租法!
趁着小儿子今晚参加青年团团契。
我快快地上网了!
了却这三天的写瘾!
以后可能就是用这个法子了上网了·······,直到年尾。
2 comments:
手稿要留起来,哪天红了,手稿很值钱喔。不然,也会很有价值的。
杨善:
这句话应该由我来说才对!我呀!要到下一世罗!
你最近好红啊!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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