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08, 2007

报案

前晚,跟五哥小儿子、五姐、五姐夫、外子及两个儿子一起在餐厅吃便饭。
一向不惯拿手提包的我,那晚却破例地拿了出去。
回来时,在厨房收拾好剩菜。
然後到电视房间看电视节目『爱』。
再重回厨房拿洗好的一桶衣服及我的手提包时,却发现后者已不在!
小儿子就在隔房(中间有通道)玩电脑游戏,他竟然不知道有小偷来过!
我家厨房今晚就进了小偷,真是我的不幸。只偷走我的手提包而已!
登记、驾车执照、手提电话(RM200多)、一副老花眼镜(RM275)、RM100多地现金、一支小伞及一个新的手提包(香港一个家婆朋友送的〕。
呵呵,只在一转眼之间,全离开了我!
昨天早上跟下午,都在进进出出警察局(分行及总行)。
先去分行报个案。
那是近在码头的地方。
未去之前,外子先找了他的一个表侄。此侄跟警察很熟。他们有买卖子弹的交易。
到达警察局,已有两个男子在报案。
原来年轻男子 的两个华人工人在另一个比较年长的男子家做工。後者说他最近喝水时,总发现水里有异物。喝的水也是酸酸的。他们要报个案,免得以后被两个华人工人再出什么花样。两个老板级人物都怕工人。
花了半个钟头的时间後,才见到一个女马来警察来上班。
时间已是8点30分。
表侄在旁帮我们讲话。
女警察也问了些问题。那不外是什么时侯不见东西,有什么东西在手提包里等等。
她交给我两张写有我资料的A4纸,叫我去总行报案。
在这段期间,见到一个年轻的男子被带上警察车。他的双手被扣着。後来才知道那是个小偷来的。偷了什么东西我倒没问。只知道他已关了一个晚上。
有关我的报案,来来去去很多个警察来询问外子。表侄也帮忙答了。可是没有行动。不像香港警察影片里那样立刻出动抓人。我们其实都怀疑那是一个像疯人但其实不是的马来男子干的好事!他时常光顾我们的家。光明正大的拿东西。有一次还跟我的孩子拉锯(他拿,我孩子把它夺回)。可是报了案,还是老样子。
就是警察老爷们知道了也只是说:“他这个人很会走哦!”
显然地有很多人举报过他。
“没有证据,我们不能随便抓他!”他们异口同声地说。
那倒是事实。
但起码可以去他家看看查查,有什么可疑的东西吧!我想。
一进总行的大门,要拿一张写着PELAWAT 的 P ass才可进去「拜访」。
我们去这总行的目的是要还一张值银RM2 的手续,(非还不可。)
有了此RM2 单据,我们「失登记者」才能从分行那儿拿到信。
从总行的办公室出来後,还要到政治部报案。
他会问很多问题,不关紧要的家庭背景、兄弟姐妹几人、结婚没或已婚的就要写上先生的资料及父母的资料等。
“两个星期後你来拿信。”
又到分行去领了一封信。那是下午的事。
终於报完案。
说「登记不见,最麻烦」的说法。
真的被我亲身体验到。
从警察分行处走出来,去配了一副老花眼镜。没有它,就好比少了一双看报及电脑的眼睛!
不见掉的东西,又慢慢的以新的东西代替。
只是有关手机,却不想再拥有。
小偷现在喜欢的其实就是这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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