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到达旅馆。
第一眼就是要看一下昨天租205房的人有没有还钱。
发现锁匙放在柜台。
房间还写着他的名字。
显然地,他是落跑了!
也就是说他没还钱的意思。
昨天,还听到他对着老林跟我说:“你不用怕我不还,这个林先生他会认识我的,是不是?我回去山芭一趟,才还你们钱,可以吗?”
老林知道他没还钱时很生气。
“他下次再来,我就说没房间!这样的人也有!”
“他后来叫了两个伊班女人上去。这种人,有钱玩,却没钱还房租!真是羞耻!”
我怪自己太相信他!
这让我想起一些人。
记得几年前,有一个本地警察(后来被派去林梦)带着几个来自吉隆坡的同行到我们的旅馆住。他当着他们的面,拍着他的胸说:“老板,他们的房租全部由我去还,你们不要向他们要!”
事过后,并没有看到他来还钱。
后来是我们写信到他的办公室。
他的本地女同事却对我们说他已离开本地到林梦做工。
有一天下午,还接到他的电话。
“老板,我从来没有带任何的警察到你的旅馆住过,你们不要随便讲话!”
只听到先生在电话里说:“哦!对不起!”
最近,也发生过类似的情形。
事关上个月的一个晚上。
房间住满顾客,只剩下一间套房。
小王打电话来说她的姑妈姑丈要住旅馆。
要我务必要留给她一间。
到了姑妈要入住的那天晚上。
她当着他的姑妈姑丈面前对我说:“他们的房间我出钱,不要向他们要!”
还重复着,就怕客人没听到。
隔天我来上班,还看到小王在旅馆记事簿里如此写道:“姑妈住的两个晚上是我还钱,千万不要向他们要。”
当时以为她好客。
会给来自古晋的姑妈姑丈住大房间。
先生交代我算她便宜些。
“算她RM80.00一个晚上吧!若租给他人,我们可以租到RM100多。”
问题是,到目前为止,已经过了一个月零11天了。
小王没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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