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外子在上个星期四(1月20日)帮家里的女性(家婆/老婆及两个女儿)预先买衣服。
买的时候,我们全部不在场。
高高兴兴地带着新衣服回家,却没料到只有家婆的一件上半衣能够穿,我们的连身裙(我跟老二的)都穿不下,这是后话。
老板娘有交代说:“衣服不合穿的话,一定要在1月27日之前拿来换。”
1月22日那天是老二回家的日子。
她的飞机是在晚上8点半到达,所以她是来不及试穿。
我跟家婆就先到服装店里巽衣服。
老二跟她姐姐的连身裙,我们决定在1月27日载大女儿之前再到该服装店看看。
1月27日,外子把衣服全部还给老板,因为期限已到。
还的时候,柜台小姐不接受这个方法,她们认为我们应该当场就换衣服。
而我们则因为大女儿的飞机是在晚上9点到,只有她的衣服还没亲眼见到或巽择。
外子说了很多好话:“我们在29日还会上来带大儿子,到时我们才来换别的衣服,我上回跟老板娘说好的,你们只要写给我一张收据就行了,我希望我的大女儿亲自巽衣服。”
总而言之,说了好久她们才同意写收据。
“以后不要再做这样的事情了!多麻烦啊!要买也要带我们来买!你看,有RM300多元的收据,怎样花得完?她们店里的衣服都不适合我们穿,也就是不合我们的口味啦!”我对外子说。
这个二十四孝的老爸,辛苦了!
到了今天早上,外子把收据交给大女儿。
吩咐她喝完喜酒,跟她的大弟去店里看看有没有合适他们的衣裤的。
他们在下午6点多才回来。
问及收据的事。
“我们两个巽了很久都没什么合适的衣裤,后来幸好是大弟的朋友们要买,所以才把收据里的钱换完!叫老爸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女儿说。
拿衣服时是笑眯眯很容易的,换的时候是有很多意想不到的脸孔及困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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