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发生了一宗绑架案,是上个星期六(4月26日)发生的。
事前都没听说过有关这个消息。
是早上看了一份日报后才知道是发生在自己住的小市镇里。
感到很惊讶的是嫌犯(两个已抓到,还有两个在逃)和被绑架的人都是华人。
被绑架的人只有20岁。
嫌犯要求对方的父亲还3万令吉的赎金。
被绑架的人在本地关了一处又一处的不同地点。
到了诗巫时,他机灵一动说他有三急要解决,才逃出了天。
报纸上簦着说:“钱未到手,肉票脱绑!”
给本地这个小地方制造一个这么轰动的绑架!
好像是历来的是第一宗。
据悉,在有关条文下,任何涉及绑架或拐带、蓄意秘密非法禁锢他人者,一旦罪成,将可面对的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或另加罚款,以示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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