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10, 2015

1068) 两篇稿

(登于2015年12月7日 星期一 联合日报《文苑版》)

早在今年的七月间,接到诗巫一副刊组稿文友的电邮信,告诉我说八月份的证文题目是《童年》,而九月份的题目是《中秋节》。
同个时候,古晋的一个诗社也登出了一则散文征文赛。是庆祝他们45周年的年庆而举办。截止日期是在9月30日。
往年,我每回一看到这些征文赛,都会把一些地址啊及重要的规则写下来,抄在一本日记本上,以作必要时的参考。今番也不例外。
因为诗巫的征文截止日期比较早,所以我就打算先写好诗巫的两篇。《难忘的童年》是在7月4日用电邮寄递法。《中秋节》的一篇则是在8月13日邮寄。
日子在等待中一天一天地消失了。
八月份的两次刊登机会匆匆忙忙地过去了,没有我的拙作!我猜想一些未登出的作品可能是留到九月才登吧,所以忍耐着不出声。直到九月尾,除了没看到《难忘的童年》,连《一盏灯笼》也没有踪影!此时,我才知道事情有点不妙。我用“聊天室”的方式询问有关负责人。
“请问《童年》的征文赛已过了吧?我的是不是不适合登呢?那么《中秋节》的呢?我也很想知道你究竟有没有收到我的这两篇稿件?”我写道。
“对,《童年》已经没有了。我没收到你的两篇稿。可能是遗失了吧?我以前也有过这样的经验。十月份的稿已经满额了。”回信来了。
这一封信,让我惊讶了很久。那是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形。
“到底我把它们寄去那里呢?”我想不出。
到电脑信箱里查看,打开寄递(sent)。
“我有寄出去啊!怎么会不见了呢?”我非常的不明白。
后来,我不得已地把《难忘的童年》寄给古晋一家日报,因为诗巫方面的征文日期已过。
“再邮寄你的两篇稿件来吧!”诗巫的组稿文友寄来一封信。
“我在9月29日把《难忘的童年》寄去《新激流》。拙作也已经刊登出来了。而《一盏灯笼》是寄给《文苑版》了。有机会吗?”我问。
10月10日星期六,很高兴地看到‘《一盏灯笼》在《新月版》。我终于赶到了中秋节还在浓厚庆祝气氛里报到。
脑海里还在挂念着我的两篇稿在起先的时候,是寄到那里去?总想不明白我到底把它们寄向何方。
此时,也再次看到了古晋的诗社要把征文赛的日期改到年尾才截止。我细看内容,也在无意中看到了它的电邮地址。很熟悉的感觉。再翻看我的两次寄递两篇稿的地址。我恍然大悟!原来啊!我把它们寄去诗社了!
拿着日记本,我看到了我的糊涂。我竟然把诗社的地址写错了!在诗社地址下,我写上《新月》。
这一下非同小可,我急忙写了一封电邮信给诗社,告诉他们我的糊涂法,恳求他们的原谅。
真相找到了,我松了一口气。
(涂於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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