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去年的4月10日是美里笔会开会的日子。
我永远会记得这个日子。
不为什么。
乃是因为我和朵拉及另一位叫作小陈的女文友。
我们三人在做着一件三人都同意的事。
后来是小陈在中途自个儿换了方法而没通知。
起现,我应着朵拉的建议。
要把她在小陈编的副刊里一笔为数RM43的稿费跟我的泰币对扣。
我一口答应着。
这么小的事情,当然要答应朵拉。
因她也在那个时候帮我把一笔泰国币换回马币,然后汇到我的户口来。
照理来讲。
我得通知小陈一声。
我打的是长途电话。
她在电话里答应用这个法子还,就是对扣。
还声明会在美里笔会开会那天把钱交给笔会的主编。
笔会的主编有我的户口号码。
到了4月16日。
我到银行进一笔诗华日报给我的一张支票(是稿费来的)。
并没有发现到有那笔RM43的稿费。
感到很惊讶。
如此一来。
小陈失言!
问笔会主编。
“小陈说她已和朵拉解决问题。”
“怎么我一点也不知道?”
随着,我立刻写溢美儿给朵拉。
朵拉打了一个电话给我。
她在整个电话里都在骂我:“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如果她不高兴这样做,你应该通知我啊!我不是早就跟你说过,如果她不肯,我不会硬硬叫她这么做的。不要为了一点点小钱而弄伤了感情!现在怎么办?”
总之没一句好话。
“我和你已解决问题,剩下的是我和她之间的事情了。”我只能这样跟朵拉讲。
一切的苦酸味,只有自己知道。
这就是『人在江湖』的部份内容。
以为事情就是这样算了。
想不到的是,我在汶莱找到了续篇!
是第一天开幕典礼在酒店餐厅吃饭时,看到朵拉交给我一个信封。
是泰国一家报馆的信封。
我打开信封。
里面共有泰币$540。
我以为她还给我的是去年对扣的钱。
就是那笔小陈没还我的。
回到酒店。
又很意外地接到小陈交过来的一张信封。
“这是去年欠你的!”
“不了!朵拉刚刚已还给我了!”我把信封还给小陈。
说说看,这个女人的做法!
明明说她已跟朵拉解决一切。
却在今晚把稿费还给我。
一下子,我有种被受骗的感觉!
很想问她为什么做那么多事情来。
话未开口说,却听到她说了。
“钱是小事情,不要那么大惊小怪。”
我脑里一片空白。
我转身,躲到床上去休息。
对我来讲,一切有了结局。
不必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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