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那个老板收不到房租的事吗?
就因为还钱的人不小心把钱'送给'小偷了。
“她们两姐妹那里可以做这样的事情来?对我是很不公平的!”
言尤於耳才不多久。
就听到老板的一个结了婚的女儿也做差不多同样的事。
她开一间新店卖鸡肉炸薯条的。
还请了西马一个印度头手来帮忙。
印度人一住就住了26天旅馆。
老板的女儿对旅馆的老板说:“我的新店还没赚到钱,等以后赚了才还给你。”
第一次的都还没还清,印度老兄又来了第二次。
这一次又住了半个月多。
租金单还躺在抽屉里不敢见主人。
这种交易,跟那两姐妹没什么两样。
不知道那个老板还有什么话好说!
人人都想找理由欠钱不还的!
如今女儿也做同样的事情。
对旅馆是不是很公平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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