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班了5天(从下午2点到晚上9点),今天是最后一天。
心情是愉快的。
见识了不少有趣的事外,也看到了各种各类的顾客。
其中最得意的事是,跟顾客聊天的时刻。
这还是几天前从报刊上得知的一个信讯。
明都鲁一间旅馆开研讨会。
红毛上司说了一句很中肯的话。
他说:“柜台的工作人员及其他旅馆服务者,他们若把顾客当作是朋友对待,是能够把顾客留下来的。”
顾客喜欢柜台工作人把他们当作是熟客。
最怕的是柜台处的人臭着一张脸在做自己的事情,不把顾客看在眼里的那种态度。
5天里,交了几个顾客朋友。
他们理所当然地成了我部落格里的主角人物。
老实说,我蛮喜欢在旅馆做事的。
6 comments:
Yes, you have to make your guests feel homely. But it seems that your duty schedule is not regular.
的确,我只是个候补角色而已。
嗨!我在想,你的旅馆那么大,真希望有机会去做做看是什么滋味!当然,顾客才不要看欧巴桑在柜台呢!哈哈!
It is good to have this sort of industrial exposure. You may try out. Modesty is the word to describe your final sentence.
你敢请我上班吗?不计较工钱的,只想试试看而已。
You may write in for such exposure.
好!等我移民到诗巫住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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