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11, 2012

团费

在还越南之旅的所有费用时,我才得知团费是包括旅馆住宿,吃及一些参观景点的入门费。
旅馆是两个人一间,一人出一半的住宿费。
如果是三个人公司住一个房间的话,根据本地的老板表示,团费还是照样还。
不同的是,第三者要跟那两个室友征求同意权。
她们认为第三人可以跟他们同在一个房间的话,那她们的要求(比如还若干),第三者要还。
我去缅甸时,是没有伴的。
老板提议叫我一个人住一间,不过我还得还他RM350.00。
其实,是还房间的另一半。
如此说来,旅馆费若是一个人住的的话,我必须还RM700.00。
当时我考虏到它的昂贵外,同个时候也想到独自一人住一个房间的恐惧。
所以我要跟她人公司。
“那你打电话去询问她们吧!”是老板的吩咐。
我呢,傻乎乎的打了电话询问。
原来两个未来室友是我的堂姐!
其中一个我未曾见过面的堂姐回答说:“我是不要紧的,只要我有床睡就行了。
”另一个是六叔的女儿,她同意我的参与。
事后,从老板的口中得知,我要还两个室友各RM50.00。
我当时的想法是:“三个人一间,我只还RM100.00是很便宜的。
却不知,我事先已经还了RM350.00,在团费里。
如此算来,我比任何人多还RM100.00了!
而我睡的床是加多一个软床,而不是一间房间里三个床的那种。
因为这样,我学了乖。
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应该不是我自己打电话询问两个室友,而是由老板去问才对。
我是还了一半的住宿费,他应该安排我的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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