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25, 2008

三个月电费

旅馆的柜台女同事小李打电话:“电力局的人打电话来说,你们的补习班欠电力局三个月的电费。他们说如果再不还的话,就把电线割掉。”
先生很沉重地把电话放下。
“叶先生就是这样的缺德!跟他讲过几回要还电费的。他老是在拖。我就告诉电力局的人说我已经退出,不再是补习班的负责人。前几天才结婚呢!就弄到这样的事情,实在难看!”先生说。
“可能还在度蜜月甜蜜蜜呢!”我说。
幸好林先生和先生不再跟他合作。
不然肯定会惹一身蚁!

2 comments:

Tony Hii said...

Is he serious with the business?

长竹 said...

应该是看得很重才对。那是他离校后的第一份工作。现在又是个成家的人。
蛮担心他的这种mo-连-mo-事的态度。
幸好两个合作人离得快!不然名誉信用都给他弄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