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
到Pos Laju 询问有关寄CD的方法。
那儿的工作人员叫我去邮政局问。
我问邮政局的文员。
他交给我两份Express。
这种信封是相当的厚,所以我很放心。
一份是RM3.00。
我把CD放进去,一共有两份。
一份寄给新加坡的六哥;
另一份则寄给美国的三姐。
当时的想法是:原来Express 信是这样通用全世界的!
过了几天,在小弟的同意之下,我又去邮政局。
“我要一份Express,我要寄去Arab,不用还别的费用吗?除了这三零吉外!”
“我们这个Express只在国内用,不能寄去外国的!”他说。
“什么?我在前几天有寄了两份去新加坡跟美国的,怎么办?”
“他们一定会退回来的!”
“那么现在它们在那里?我可以要回来吗?”
“应该寄到诗巫了!要等他们退回来了。”
“真是槽糕极了!都怪我那天没有问清楚!原来我对邮政局的知识是这么浅薄的!不知道那些CD会不会弄断?!”
我在等着它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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