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5, 2012

三年之内

这几天,我在翻看家族旅馆里的红单。
其中尤以古晋XX局的最多!
而旅馆做的生意也多数是来自他们的!
其实我们每一年都有跟他们签合约。
意思就是他们的职员会来旅馆住宿。
关于还钱方面,都是先住之后,公司才还支票。
三年前,他们共欠了旅馆21张的红单。
数额是4千多。
对我们这样的小旅馆来讲,那是一笔大数目。
我各写了信给古晋的部门,及本地的分行。
另外,还特地叫了一个来自古晋华人长期顾客,帮忙把21张的重印红单,亲手送去给他们的古晋总行的会计师。
昨天再查看成绩,竟然还是跟三年前一样,只还了一张!
我们旅馆给他们服务了住宿。
他们把单拿回去之后,竟然不还!
本地的每个月银行户口里没出现这些迟还的租金,我们就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
说有Service Order就不怕他们不还。
但是还是有漏洞的!!
21张的红单里,四张红单的主人(两个华人及两个非华裔)有手写的回信给我们说:“我们已经还了,支票号码及日期我们都给你们寄上,请过目。”
寄来的不是复印银行的Payment Voucher!
其中一个华人还留下他的手机号码。
我们在他们提供的日期(2010年11月26日及2010年12月1日)中找银行的户口帐(Bank Statement Of Account)。
却没见到这两张支票!
查的时候,已经是隔年的事。
打电话给他们说我们在银行账目里找不到他们还的支票。
他们却认为我们应该去本地的银行询问。
“他们还了吗?”
在他们的心目中,他们的确是还给银行了。
可就不知道那是谁弄的错误?!
是银行把钱进错给他人了吗?!
还是顾客把旅馆的号码帐户写错了?!
总之,四张红单的数额就石沉大海般不见踪影!
我们吃了亏!!
顾客叫我们去查。
跟谁查?
应该是向古晋方面的银行查才对。
但是,顾客坦言说他们已经还支票了。
我们也无可奈何。
总是不明白。
他们为什么要自己拿去银行还,而不是像他人一样由他们的会计师一起进一张支票,然后把该支票寄给旅馆?
前年的红单里,多数是马来同胞欠的单,当然其中也有伊班同胞及华人的。
去年有6张,今年到6月尾,又欠了9张!
三年里,被有关当局部门欠了9千多。
本来,本地的一个负责人在往年里,会帮忙追债。
因为红单里有多张都是他打电话向我们定的房间。
以前,是他定的他会助我们一臂之力去追钱拿来还我们。
最近三年以来,他不做这样的事了!
他一句:“我也是没办法。”就算了。
在这圣诞节里,对这些问题特别有感触。
有信仰的人,人心都开始动摇,变得很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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