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03, 2009

真的是私奔!

到旅馆看今日报纸。
Lee告诉我说:“你星期天check-in的两个男女,昨天在楼上大吵大闹在吵架,吵得把房间大门踢坏,还凶巴巴的下楼到柜台处骂我们。当时刚好有一个警察在楼上住,我们就叫他帮忙。他上去楼上把两个私奔的男女抓去警察局。住三个晚上的租金还是由男的一个朋友还。那个朋友还十分的委屈,说房间他又没住,却叫他来还钱。那个女的还在St.Anthony念书考九号的。”
“真的是私奔哪!那天他给我登记抄地址时,我就有预感,因为那个男的是本地人。”我说。
这显示,我的第六感又来一次真的!
不知道那个男的是不是在藉学子。
养儿子及女儿到他们这个年龄,竟然学人家私奔。
作父母的应该是很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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