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25, 2010

罚票

早上。
嫁去台湾的理琪带着两个儿子来拜访我。
他们三母子是在前一天下午两点到达诗巫机场。
随着来的还有三哥三嫂及四姐。
我们相见甚欢。
理琪说她一向以来有追看我的部落格。
“如果我们去民丹莪玩,你会跟我们去吗?我从你的部落格里看到你说去民丹莪只要20分钟。我很好奇。我已经很久没去了,自从我念小学时跟家人去一次后。”
我一听。
就立刻表示要带她去走一回民丹莪。
她那么老远地从台湾回来度假一个月。
我这作姑姑的,是很乐意带她去玩玩的。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驱车而上大桥。
过了大桥。
见到前方有很多车的现象。
起初以为是车祸。
近看之下。
原来是警察在做工!
我心安理得地驾上前。
前天二姐的小儿子道生来我家检查车的性能。
“你的车没什么坏,不用修理的。车没什么大毛病时,不要老把它推向修车厂,会越修越坏的!”道生驾了我的车一圈后回来对我说。
以为万事ok。
谁知,车子停在一个年轻的警察身旁时,他叫我踏brake。
“车后的两盏都有,只是不大明。你的第三盏不会亮!你不相信吗?你下车来看看!”他说。
后来,是三嫂下车帮我观看。
我听到三嫂说:“是不会亮,你不知道吗?”
“一向以来,我都没去注意它!”我回答。
“因为没有灯,我要写罚单。”警察说。
说着,就从车斗里拿出三本长型的Official Receipt。
接着就填了字。
三嫂在旁说:“不用吧!我们现在要去民丹莪修理。”
“三嫂,不要再说了,遇到他们,是有理说不清的!反正要罚款了!”
“Encik,要还多少呢?”三嫂问。
“要还RM40.00了。”
“现在能够还你吗?”
“不能,要去警察局还。”
拿着一张三班纸走回车里。
理琪说:“幸好他今天帮你看,不然如果发生车祸的话,你会罚得更重。花RM40.00叫他帮忙看,也不错了!”
我把车驾去民丹莪找小学老朋友,俞秀明。
她嫁给一个修车的老板。
以为会给老友一个惊奇。
却不料她刚好上街买菜。
我叫陈老板帮我修第三盏brake的灯。
原来是电珠烧了!
花了RM5.00。
也顺便叫老板帮我看另外两盏的。
“警察说它们不大明,是不是呢?”我说。
“两盏会亮呢,警察是随口说的啦!要做年了呢!”老友的老公给我一个安心剂。
匆匆忙忙地在民丹莪走了一圈。
理琪的小儿子不大肯。
好像是要睡觉的样子。
一路上哭哭啼啼的。
从目的地驾车回到泗里街家。
我即刻就上警察局还罚单。
“RM50.00。”小圆窗口里的一个年轻女马来同胞说。
“不是RM40.00吗?刚才那个年轻的男警察说的。”我还是忍不住要说话。
”本来是RM100.00的,扣一半是RM50.00。”她泠泠地回答。
遇到这样的情形,只有还钱了事!
晚上练太极拳时,跟小谢说起此事。
“我觉得警察罚款,没有一个标准法!之前乱泊车是还RM30.00。去年,外子说他们罚他RM70.00到RM100.00之间(是外子把车停在他自己旅馆前面,是市议会准许的不画线的。)不知道他们怎样收款!”
"的确是这样的,他们没有一个标准价钱。好像是要看那个写罚单警察的风而决定!”小谢有同感。
我后来告诉她昨天早上的事。
我在想:“男警察明明跟我及三嫂说是罚RM40.00的,为什么柜台工作人员要收我RM50.00呢?”
因为没有证据(没有把对方说的话录下来!)。
所以······。
只好作罢!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