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24, 2007

(595)/(647) 都是他惹的祸

(2002年7越1日 24期文风林)

他是一个歌星。我并不怎么认识他。我后来对他有了一个印象是因为他的一个录音带而起。
录音带是由我家老二这个小女生带回来的。她说是她的一个女同学托她带回我家几天后再还给她。我没有讲什么。一个录音带而已,不是一个人。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就见到我家四个小瓜时常躲在电脑房里听收音机。偶而也会听到他们哼哼唱唱的。只要他们不吵架,我是任他们做什么的。对音乐,我认为‘喜欢音乐的孩子不变坏’之下,我是高兴他们的参与。老大这个女儿还说过说‘音乐可以治病’这一句话。
显然地,我家的四个孩子都喜欢这一个新的录音带。一有闲空时间,我就会听到他们哼着歌儿。连我那个才十二岁的小儿子也拿着歌词在学唱。
直到有一个傍晚时分,我听到老二在骂她的小弟说:“你去买一片新的赔给她。他是她的歌迷。她一定要他的整张图片的。我好心给你歌听。你怎么可以那么不小心?我以后不给你听了。”
我问他们有什么事。
小儿子说:“我不小心把歌词上的相片弄破了一点。”
“歌有没有坏?”我问。
“没有!”老么回答。
“那就不要紧嘛!把破的地方贴好还她钱及录音带还给她就好了。”我说。
“她那里要?她要他的相片好好的。人家是他的偶像呢。妈,你明天去街上买一片新的还给她。”
隔天早上,我在买完菜肉后,就到各唱片行去询问。跑遍了全泗里街的点,竟然没买到。
“还她钱吧!”我提议。
“她讲她不要钱。”
在无法之下,老二向诗巫的一个朋友代买。对方用邮政局挂号它下来。共花掉了二十多零吉,心疼死我了。
事情嘛!总算圆满地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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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嘛!一切都可以了。
那里料到我会在隔天在补习班遇到老二这个同学的妈妈。彼此都在等着各自的女儿下课。谈天时,就自然而然地谈起了此件事。
我告诉她我这个作老妈子的如何摆平这一件事的经过。谈得不亦乐乎。她也告诉我她这个大女儿的脾气是如何地任性不听话的。
听了之后。不当它是一回事地忘了。
过了一个星期又上补习班的时候,老二就十分不高兴地回来说:“妈你做什么要跟我朋友的妈妈讲那么多话?她妈妈骂她了。都是你害她的。”
“是这样吗?那我以后就不跟她讲了。我们作妈妈的,要讲的题材都是这样的嘛。”我非常委屈地说。
我发誓以后不多话讲他人了,在她人母亲面前。
另一边,我也对这个小女生产生了一种惧怕的念头。总是害怕又说了什么有关她的事。间接中,也蛮怕遇到她的妈妈或她的那些姨姨们。我和她们是校友。而她的妈妈是外子表姐的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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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六月中一个星期五的下午。
老二要去学校念文。她要我载她的两个女同学去。她们在放学后没直接回家的。她们来到我家歇息后才去学校。其中一个就是我所害怕见到的小女生。
见到她们背着重重的书包进我的车。我就问她们“怎么不把书包放在学校”的话。
是那个有收集录音带的女生回答:“我们真是笨哪!怎么不把书包放在学校呢?”说时的口气是十分的不高兴。
我在猜想我又多话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女儿补完课回家后就讲出她的心话。
“你每次都是这样!没有话题讲就找一些话跟她们讲。阿小(她的那个拜周杰伦为偶像的小女生)讲她最讨厌的就是你!她跟我的同学都这么说。她不喜欢你如此跟她打招呼,你就不要多话了嘛!”老二讲时,眼里会出火花似的生气。
时代真是不同了。想起我年纪小去拜访小学或中学同学时,我喜欢同学们的家人(特别是她们的母亲或姐姐们)会跟我打招呼。而不是当我是透明物似的不理不彩。
会跟阿小打招呼,乃是因为她的祖父是外子的表姐夫。在情在理,我们是亲戚关系。为了要给她一个美好的印象,所以会找机会跟她聊天。如今想起来,原来我弄巧反拙了。怪不得我每次和她讲话,她没一次给我好脸色看。原来小女生不喜欢我这个‘老人家罗里罗嗦’。
被老二如此一提醒,我觉悟了不少。
但心里头,蛮不是味儿。
都是周杰伦这个人惹的祸!在无形中。

(17/6/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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