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23, 2007

(593) 信

(2002年6月23日 20期文风林) RM12

在打算写那封被编号为第四封信的时刻,容素叶有点犹豫不决。从年头二月起,每个月一封同知信。每寄一封信,就抱着一个希望。
可是,对方却是一点消息也没有。
而收信的人就住在同一个市镇。
有时,事情就是如此地不如人愿。容素叶想。
在服务好(如对方所述一般的情形去实行)一切后,对方并不在至少3个月内把那所谓服务费邀来。身为一个公司的女助手,要做的事也只有写信通知对方。虽然双方都在一个市镇居住,可是那也不可能亲自到对方的办公室去讨个结果。
“那会得罪他们的!若得罪了,医后就接不到他们的生意做。”公司的主管对素叶如此告诫到。
人在江湖,真是身不由主啊。素叶怨声连连。
后来,寄了低速封信。
隔天早上,素叶听到公司的女同事说:“他们打电话来。说已在去年11月2日还了钱的。他们还问我们为何一直寄信给他们?”
“他们是这样说吗?为什么到现在才回信?害得我们一直等他们的信。如果不是因为有两张单在同一个月内,又有同一数目价钱的话,我们就不必写信了。如此一来,才会知道11月的银行帐单里的一笔是他们还的钱。我觉得他们也应该寄给我们一份。他们放支票进银行的入帐收据才对。”素叶滔滔不绝地说出她的心里话。
“银行每次只供给支票号码和钱款数目也是欠缺资料。我们不知道是谁(那一个部门)还我们钱。”素叶的女同事说。
“这种公共的服务性实在很需要改革一番。”要在走出大门前,素叶又转头对柜台的同事说。
一向以来,素叶很注重各类的书信。一封信的出现,多多少少都是写信者的一个盼望。他们要从收信人那儿得知答案或一些相关的资料。除非是那些无聊者。
可是,在着资讯发达的年代里,已经有很少的人会再去写信了。目前,溢美儿的流行的。但尽管如此,容素叶还是喜欢用书信来跟她朋友们来往。

(11/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