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22, 2007

(579) 好朋友

(2002年1月27日 130期笔会) RM9

不知不觉,已10年的事情了。
10多年了,甘森华见到小市镇的人都种起可可来了。他也亲眼见到可可的价钱是无比的有钱途!
人就是如此的。
在见到他人手捧着花花绿绿的钞票后,大家也跟着去种植。
就如此地,甘森华就向俞明达商量着种植可可的计划。他知道也明白,明达和他的兄弟们有的是田地。是他们父亲遗留给他们的。
商量结果,彼此同意互相合作。明达出地,森华就出本钱。卖的钱是公平的分法。不可有异议。
收成的第一年,可可的价钱竟在一夜之间滑落到最低。算起来,连本钱都要不回来。接下来的日子里,它的价钱就没升起过。
这可急坏了两方人马。
本以为一切顺顺利利的。那里知道他们会败在低落的价钱上呢?
还在发愁之时,却没想到有人要出高价要买下这一块百多依甲的地。这可让明达和他的兄弟们起了一个希望之光。他们决定把地卖掉。如此一来,可以用这一笔钱做其他的用途。
然而当森华知道这一个消息时,他有意而且也要这一大片地。
“我只能出一依甲RM1000。”森华说。“你要非卖我不可,因为你们还欠我钱呢!”他又说。
明达和他的兄弟想一想,他人可以出RM1300。若卖给森华,那就少收了3万。
看在森华是合伙的份上,明达决定把地卖给森华。
“他是我的好朋友!好朋友之间不可太清算钱财。圣经上是如此地写。“明达对旁人说。
10多年了,森华还未把卖地的钱还清给明达及他的手足们。明达的兄弟向明达要。明达拿不出。一边是手足,另一边是好朋友。
”跟好朋友讨钱,是一件不可以做的事。“明达说。
就可惜,森华不当他是好朋友。如果是,他早会把维数还给明达。

(28/8/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