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07, 2007

(322) 两人世界

(98年9月15日 国际时报『你的言论权』)

在一次「真爱要等待」的聚会里,一位主内姐妹就上台告诉台下的观众有关她的一些条件。关於巽对象的简单条件。
她一上台後,就对着麦克风说:“我的条件很简单。”
台下坐的多数是青少年们。也有一些作父母的。我就是其中的一个。
大家都真的以为她的条件很简单。其实,听到最后,我们发现到她其实有很高的条件。
“我要我的爱人是个基督徒。”她说。
凡是上礼拜堂做礼拜的单身男女们,都会希望(来自内心里)自己的伴侣是主的儿女。他们认为彼此是信奉同样的信仰,会比较好相处,少摩擦。其实那也不一定。要视个人的性格才对!
“我不要他来自太复杂的家庭!”
也就是说,此主内姐妹希望她的他是独生子这么简单小家庭出世的。她说她很怕跟那些三叔六婆的杂杂人住在同一屋檐下。如果他真是独生子,也许她会如愿以偿。不过,以前的老人家或长辈都喜欢几代同堂的。除非是例外中的例子!
“我今年25岁了。我希望在座的24岁以下的主内兄弟会对我有兴趣。”
已经25岁了,还未有男朋友或对象,真的是有点着急。女人的青春是有限的。一转眼之间就过了30大关。到时,要作妈妈的话就是超高年龄了。
“我不要跟他的父母住!”
此句话一出口,我想不会有任何的男士走上前跟她打招呼!!想想看,父母是一生中最疼爱自己的人物。如今,儿子要结婚了,却不要跟父母同住。他们年老了,谁照顾他们?!女主角持的理由是:“圣经上说过,人要离开父母及兄弟姐妹,然後和丈夫或妻子同住。再者,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
她讲的两回事其实很矛盾。
即不想和他父母住,而後一句又说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即是说,结婚是关于到身边的人物。父母或亲戚们。
我非常不同意她的这一句话。怎么可以带走他们的儿子而不顾他们的父母呢?身为基督徒,凡事都要有爱心。不孝顺就是没有爱心。今日不和老人家住,他日你不也是会老。那个时候,你儿子也被媳妇叫走而不住在一起。你不伤心吗?(她下台时我很想上前矫正她这一点。但我没有。我想台下的人应该会跟她说。)
还有一点就是说人要离开父母,那应该是说当那作父母的强迫自己的子女们做不义的事时,作子女的就得离开父母。圣经上所说的事,是要人子向善的。不是叫他们做不义的人!
“我不要他太忙!一个星期里要有四个晚上留在家里陪我!”
还没结婚就已经要管老公的自由了。这是行不通的路。很多男士都不喜欢自己被约束。没有自由行动自如或进出的话,很多男人多是不接受。这是经验谈!当然,也有些少数的男士会喜欢留在家里不出外的。总之,男人最怕被太太管住!因为他们会很难受,如果他们的朋友笑他们是「怕老婆的人」!
当她讲到这里时,我们这些过来人都庆幸她不是我们的女儿!!
“还有一点是我不希望他生得太英俊。因为我有自知自明。我不是个天生美女,而且外表不能当饭吃。我只希望他有内在美。”
这一点倒是可以接受。如果她把此点作她第一个条件的话,也许会有人心动。
听完後,很惊讶她的演讲,真的。
那是何止是简单的条件?!简直是在暴露自己找不到对象的缺点。她不是在找人而是在找一个十全十美的机器铁人作她的伴侣!
那种只属于两人世界的日子!

(2/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