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27, 2009

面子

偶而想到10多年前的一件有关面子的事时,我总会不期然地笑出声来。
事缘当年有一个本地执行人员带着三个从首都来的同事到我们的旅馆住宿一个晚上。
到达柜台时,还特别跟我们的经理及柜台同事们提醒说:“给我的这三个同事最大间的房间吧!房租由我还!你们千万不可以叫他们还!”
说完还拍着他的胸部好几次。
那个时候,我是刚好到旅馆看当天的精神食粮。
看到他的表现,很有义气的样子。
很佩服他的那种款待远方的朋友。
有朋自远方来,他应该是很高兴的。
可是,却没想到他竟然没还我们租金!
我们旅馆是一个月又一个月地等他来。
他没来!
同事们都静静的不敢有什么行动。
我则不然。
除了写信通知外,我还亲自找上他的办公室。
道明来意后,很意外地听到他的一个女同事说:“他有欠你们租金咩?我们这儿没有记载。那应该是他私人的事了。还有,我们收到你的通知信了。很抱歉的告诉你一声,他已经移到林梦做工了。”
说的人是我家婆的一个朋友。
后来,该执行人员从林梦打电话来我们旅馆。
接电话的刚好是我们的经理。
只听到经理哦哦哦的在电话里说话。
放回电话后,经理叮咛着我们说:“还记得那个带着三个朋友来住三间大房间的人吗?是他打电话来。他说他从来没在我们旅馆租过房间,也不曾带过朋友来住过。算了,不要再去追究!免得得罪人!”
匆匆地过了10多年的事。
在我试着去忘掉之时,想不到旅馆又发生了一件类似的事!
事关在6月头学校放假期间。
很多过路客住在我们的旅馆。
他们回去古晋或去美里的。
6月份刚好是我代班时刻。
到了傍晚5点多,我们的旅馆就住满了顾客。
只剩下一间大房间。
经理吩咐我要租好的价钱。
正想着这间房间要租给谁的时候,没想到任午班的露丝会打电话来说:“我姑妈一家从古晋来,我爸爸家的房间不够大,旅馆还有房间吗?还有一间大的,好!就留给我的姑妈他们住。租金我来还,你不可以向他们收!”
“好!我就留给他们。”
我即刻打电话通知经理。
经理说:“这件大房间,可以租到RM100多。我们算便宜给露丝,只要收RM80.00一个晚上就行了。”
我在旅馆记事簿上写着:“露丝的姑妈住,一个晚上算RM80.00。她说她会还钱,你们千万不可以向她姑妈收!”
晚上时分,看到露丝带着她的姑妈来了。
看到她,真的是吓了我一大跳。
她像极了那个刚刚出炉的荷兰女歌星,苏姗。
後面跟着的是一个瘦长的男子及一个少女。
我心里则想:“姑妈原来是这么大只的一个人,不知那间大房间的床会不会被她睡坏!露丝会介绍姑妈来,肯定是因为她父亲家的床没有旅馆那样有两层。”
会有如此的想法,也是因为看到姑妈的身材的缘故。
到了第二天傍晚。
露丝对我说:“我姑妈他们今晚还要住一晚。我表妹的两个男朋友也来了。”
晚上,差不多8点多的时候,我看到姑妈带着一群人走进旅馆大门来。
想到大房间里只有两张床。
我就好意地提议:“你们要不要拿多一间房间?”
姑妈摇摇头。
一行7个人就走上楼。
我心惊肉跳地想像着他们把两层上层的床褥放在地上睡的情形。
倒是不知道姑妈会睡在那里。
我可以相信姑妈睡的床褥一定会睡坏几条铁条。
“不要紧!收到的租金可以买一个新的!”我自我安慰。
住了两个晚上后,姑妈等人回家了。
经过柜台时,姑妈微笑地说:“谢谢你们!”
我则想:“不知床褥有没有被你睡弯掉!哈哈!”
我在旅馆记事簿里的正面页里底下,看到露丝留下一段话:“姑妈住的两个晚上由我来还,你们不要向她讨!”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
我还没见到露丝有还两间房间的租金给公司。
问几次任早班的女同事。
她都回答说她没收到钱。
我就在那本记载“未还钱”的簿子里写上露丝的这一笔账。
因为大家都是同事。
遇到这样的欠债事件。
我们都不好意思向露丝要。
我们认为她应该主动些地把一笔RM160.00的钱放进现钱簿里。
跟经理提起此事。
经理也无可奈何地说:“假如那天把房间租给他人,我们还可以收到RM200多的租金。她有还就收,没还的话,也没法子。我们是同事,不要闹太僵!”
在这件事上,我才了解到露丝的为人态度。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今番已过了两个月的时间,露丝还是没有行动。
这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个移居林梦的警察!
他们是属于同个思想的人!
当然,私底下,我是非常轻视他们的!
(投稿《文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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