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15, 2007

(55) 妹妹的铅笔印 (1985年)

(1985年月10日 幸福版) RM7

每次,当我看到(无意中)妹妹左手上的一粒小黑点时,我就会感到很内疚及难过。
那是一粒由铅笔印在由灯上烧热而插上所留下来的。
我和妹妹就叫它作铅笔印。
那应该是10多年前,当我和妹妹才上小学时发生的事。
一向以来,我和妹妹是同坐在一张书桌念书写字的,特别是在晚上。
话说有一个晚上,我记不起我是为了什么会跟妹妹吵了起我把手中的一支铅笔往油灯上烧,等铅笔烧黑时,我往妹妹的左手上插。
顿时,红血从我插的地方涌了出来。
妹妹张开大哭,而我在一旁也吓住了。
换来的是先父母的一顿教训。
而我,更是非常的後悔。
后来,过了不久,妹妹的手上就出现了一粒小黑点。

XXXX
妹妹的气量一向很大。她不曾怪过我。
长大后的她,偶而被我提起小黑点时,她只笑笑说:“小孩子时代的我们真像猫和狗。”
如此而已。
有时,真希望她会怪我几句。那样一来,可能我的心里会比较舒服些。
可是,她却粒声不出,让我心虚了又心虚,永远有那么一个影阴在心头。
后来,她到台湾求学。
而我也忘了那小黑点。

XXXX
三年后的今日,突然收到她的一封报告好消息的信。
她在信里写道:“上星期六,我到一间私人诊疗所,让医生给我左手上动了一个小手术。我的可爱铅笔印从此就和我永别。”
看了她的报告后,我异常高兴。
想着台湾的医学术,一向是很高明,终於除掉了她手上的小黑点时,我的心情也开始快乐起来。
后来,她在信里又告诉我一件捡一直以来都想不出的事。
原来,当初我们两个小鬼是为着一片「罗地」(roti)而吵起来的。
(童年在家乡山芭里,好像极少有吃到此种像面包及罗地的东西。先父偶而买一条或两条回来,我们就要分着吃。就好像分糖果一样。〕
妹妹毕竟是当事人,所以她会比我清楚当时是为了什么而吵。

XXXX虽然只是一件小小的事情。然而,它在我心目中,却是一件让我难以忘怀的往事!

(写於1984年)

后来,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