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11, 2007

像车轮那么大

答应还人家钱的时侯,不管是多或是少,总得要实行彼此之间的协定规则。
当两方已实行好对扣还稿费的时侯,第三者却在半路上改变主意了!
问起时,却告诉来者的人说:“我已私下跟她解决问题了!”
不明所以的人听了,以为他跟第三者已解决了债务问题。
正奇怪第三者怎么没通知一声。
几年过去了。
三人在一次研讨会里相聚。
听到不实行规则的一方对室友说悄悄话:“她就是把钱看得像车轮那么大,所以会出现很多不必要的问题!”
瞧瞧,有办法替自己脱离关系的,就是有很多理由好讲的。
跟第三者谈起时,还是一副坚定口气:“她以为她的钱是跟车轮那么大。”
是刚好经过她们身边时听到的话。
这种反传统说法,怎能不寒心?!
以后还敢跟她用这个方法吗对换吗?!
你说!
都说她一向如此不依规则做法的。
以前,投稿给她的版位时,所得的稿费,没有一次给的清。
好不容易地写了几篇稿,刊登出来了。
站在她面前,以为可以领到稿酬了。
却没料到她会说:“那笔钱就当作是你向我买书的钱吧!”
他人买书是书价。
我买的,是书价加上稿费的。
说爬格子的人会饿死,道理就是在这里!!
有的报馆就是用这个法子不给稿费的(是指那些有稿费供给的时侯),还得写作者去讨。有时花了邮费或电话费,还多过稿费!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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