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08, 2007

小洋的言论

会注意小洋,是因为参加一些文学颁奖礼时,时常看到她陪着一些著名的外坡写作者进进出出场合时的事。
那个时侯,很羡慕那些写作者,特别是女作者们。
总认为会认识编辑是一件很荣幸的事。
后来,为着参加美里的三个女文友的新书推展礼,我跟着她参加了。
就如此地认识了她!
不知不觉间已有10多年。
一路来都很感激她,因为她是个帮我看稿的其中一个编辑。
我把她当作是我的一个课外华文老师了。
我和她相当谈得来,虽然我们之间相差了6岁。
只是不巧的是,她是小成的一个朋友。
她们形影不离。
“我们每个星期都会通一个长途电话聊天,我们是好朋友。”
不知为什么,有一天小洋会如此地向我声明。
我不疑有他。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朋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不足为奇。
倒是到了前几年的有一次,我跟她述起了我被小成用高跟鞋踏过的事。
我以为她也是我的一个朋友,应该有一个中立的立场来看待这一回事。
怎样讲,我和她的友情已有十年的时光。
却不料,小洋的言论吓我一大跳。
“我决不相信她是那种人!那是因为你跟她的想法不一样!”她说。
那个时侯,我才真真正正地明白她是维护着小成。
高根鞋的根是踏在我的脚板上,不是当事人是永远不明白那种的痛法。
我相信,小洋从来没受过那种的罪!
所以她会那么地肯定小成的为人。
很不明白的一点是,我跟小成思想不一样时,她就可以用这个法子对待我咩?!
我是谁?可以想像的是,小成把我当成是她养的一只猫或一只狗看待了。
小的时侯在山芭老家,时常看到有猫在桌子底下跟进跟出,弄得脚板痒痒的。不高兴时,主人家就喜欢踢它走开。
是人的常情。
不然就是把我看成是一个外国女佣了!
只有看不起人时,一个人的意识里就会觉得自己是高人一等!所以会用脚或任何的暴力方法去虐待对方或踢他人。
鞋,可是人们心目中最肮脏的东西啊,不是吗?
更何况它有两寸高的根!不是细细条的那一种呐。
世间上有很多催主喜欢虐待佣人,就是这个道理。
因为看人家不起,所以要训她们!
还有一件事,让我感到惊讶的难以置信的程度。
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是当马来西亚日报还没有死掉的时侯。
看到很多位认识的文友出现在每个星期六的「犀鸟乡情」版里。
我也不知情(不知有内幕)地询问小洋我可以不可以参加一份。
她在电话的另一端立刻回答说:“不行!那是留给我们报馆人写的版位!”
她如此说明,我当然是心服口服。
但是,该版再出现时,我很惊讶地发现到小成和西马的黄思安还是座上客!
他们是在报馆做工的吗?!
根据小成在早期写给我的信里所描述:“我和你都是全职的家庭主妇,我们清清闲闲的写作,不为名和利所烦恼......。”
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个人的交情是很重要的。
我在想为什么小洋她当初不告诉我说:“那是留给资深的作家们及报馆人写的版位。”
也好过先前的那一句真实的话啊!
就是从那个时侯起吧!我对小洋编的副刊有了改观!
我不再只投给她的版位。
我又找了国际时报,砂拉越晚报,世界早报,诗华日报,美里日报等的副刊。
总之公开给人投稿的副刊我都投去了,不再对一份副刊的执着。
想不明白的是,原来小小的砂州也有「这种事情」的发生!!
真是想不到的事啊!
我还天真的以为砂州的是纯洁的,没有西马的老成。
对於西马出版的一份国际报刊(目前也在本地出版)只刊登西马作家作品(而讽刺的是社长是道道地地的诗巫人),就不会抱着什么希望了。
老实说,小洋的言论给我很大的震憾。
这种朋友,所以不敢再深交!
把友情抽回来了,是后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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