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3月25日 诗华艺林版) RM10
奶妈,是指一个母亲以外的人。
她的主主要的工作是帮忙照顾别人的幼小孩子。
特别是那些有职业的女性。因为要上班,不能全职看孩子,所以只有把孩子交托给别人看。
清早就把自己的孩子抱去给奶妈家,等到下午下班后就把孩子抱回家。
不过也有父母把孩子交给奶妈看日夜的。周末时分时才抱回。
这个看孩子的人,我们就称她作孩子们的奶妈。
我因为一生下孩子时就没了工作(被辞,不是自己不要做),所以,我就理所当然地留在家里看顾孩子。
从第一个孩子照顾起,到如今的第三个。
多少个日子里,都是自己亲手替他们泡奶、换尿布及穿衣等。
(做月期间有请人帮忙)
孩子一天天地长大。
渐渐地懂事了。
对於四周围的事及人物也感到好奇起来。
最使他们(最小的还未讲话)感到疑惑的是,为什么他人有奶妈而唯有他们没有。
比如,时常来我们家的阿月(他妈妈在市区里开花店)、我姐姐最小女儿小连(她妈妈是中学的老师)和我小叔的最小儿子(他妈妈也是个教师)等。
“为什么他们都有奶妈?”他们异口同声地问。
“因为他们的爸爸及妈妈都有出外做工,家里没有人看他们。所以,只有把他们放在他们奶妈家里了。”我答。
“那内为什么不去做工呢?如果你有去做工,这样我们也有奶妈了。”大女儿说。
哗!说到我心中的期望来了!!
怎么办呢?差点答不出来。后来,我只好说:“我可以照顾你们的。如果把你们放在奶妈家,我就不能够讲图书馆的书给你们听了。这样吧!我作你们的奶妈,好不好?”
(只有让他们转移目标)
(女儿啊!等你们长大后,我才告诉你们,妈妈为什么要辞掉第一份工作,然后在如何的情况下被第二份工作的经理辞职的故事,好不?)
“好!好!我们也有奶妈了!奶妈!奶妈!......!”两个女儿很高兴地叫道。
假如真有陌生人来到我家,还以为我真是奶妈呐。
因自从我答应作他们的奶妈后,他们时常在众人面前这样子叫我。
为了不使他们失望,我也乐得成了三个孩子的奶妈!
(17/8/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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