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04, 2008

朵拉来溢美儿 - 30/1/2005

XX:
这最近比较忙,因为要过年。
家里要油漆,无法分身。
你的稿费应该是相当多,定阅“清流”不需要那么多钱。我可以代你订购,如果你要的话。
至于那个游医生,是在2月19日 - 大概是 - 来槟城。他可能会耽一个星期,我会在那个星期出去槟城见他,然后交给她你的稿费。
我本来以为日期靠近时,再联络你,肯定一下怎么处理,然后会叫他把稿费转交给你。
晨露没有联络我。
我一定会把稿费交给你的,不然,我为何一收到马上就电邮给你。
钦鸿主编的<世界华文女作家微型小说巽>,他会寄到我这里来。他说请我帮他转给你们,我收了。他还列了一张表,是你们稿费扣除买书和中国寄来这里的邮费后,剩下的钱。是人民币。我看到时怎么做,也许4月到厦门去出席文学会议时,帮你们把稿费带回来,再想法子。
请联络。

朵拉
Sun, 30 Jan 2005 22:34:24
subject: Re: 稿费


朵拉:你好!
请问晨露写信给你了吗?上一回我写错了。她那儿出了你的五篇文章。其中有两篇是免费的(没有稿费的意思)。而她那儿有你的RM43稿费。
我在想,我的泰币不用叫人拿回了。此地好像没有这种兑换服务。这样吧!麻烦你把它兑换成马币,然后汇入我的马来亚银行户口。户口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XX。
至于你在晨露那儿的RM43稿费,你就从我的泰币里扣下吧!我已跟她讲好。她也同意用这个法子对扣。
请问扣了RM43,还有多少呢?
麻烦你了,朵拉。
谢谢。

XX
1月30日

(朵拉在3月31日寄来一本「世界华文女作家微型小说巽」及支票一张志银RM20.27。马来亚银行里也出现了一笔RM250的汇入。是泰币兑换的。而美里方面,却不见RM43。听笔会编辑说:“晨露说她已私下跟朵拉解决问题了。她没给我钱汇入。”间中又发生了一些不快之事,朵拉以为我自作主张。为了要她安心,我就回了溢美儿说:“就这样算了吧!你和我之间的事已解决。剩下来的事就由我自己决定吧!”才了却一件心事。那笔RM43 的稿费是我去参加在汶莱举行的第六届“世界华文微型小说研讨会时”,于在2006年10月27-29日时收到的。美仙交给我一张RM50的现钞,我把多出来的RM7还给她!也是在收到钱的那一刻,方才明白她对笔汇编辑说的一句话的真伪!)

钦鸿主编写的一张表是:
作者: 长竹;
字数: 3.08千字;
应得稿费: 人民币$104.7;
样书费: 人民币$25.10;
寄书费: 人民币$24;
实发数: 人民币55.60
备注: 除 2.2= RM25.20(2.2 是马币对人民币的兑换率)
真正收到: RM20.27(其中RM4.03是寄书费,从KL 到泗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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