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05, 2008

林万里的幽默小小说

陈经理的最后一天

“陈经理,吴先生找你。”公司里的职员阿胜走进经理办公室报告说。
“请他进来。”陈经理边回答边整理今天下班回家要一起带回家的杂物。听了阿胜叫他“经理”,心里感到很难受。只剩下今天一天还是“经理”,明天就不是了。今天是他在公司里上班的最后一天。
老吴一到办公室就气愤地说道:“我听你们公司的人说,你做完这个月,就离开公司不做了。消息没错吧。”
“被人家赶走了。难道还赖着不走吗?”
“此次不留人,自有留人处。”老吴安慰说。“我这个时候来,是来欢送你的。白先勇有金大班的最后一夜;这里有陈经理的最后一天。为了纪念这一天,要让你终身难忘。我要跟你赌一局。赌注两万盾,是友谊赛性质。你同意吗?”
“我同意。两万盾小意思。这一点钱,就是赌输了也不至于要卖掉丈母娘来还债。赌什么呢?”
“我跟你打赌。我的牙齿可以咬住我的眉毛。你相信吗?”
“我不相信。”
“如果能咬住,算我嬴,你给我两万盾;如果咬不住,算我输,我给你两万盾。怎样?就这样说定了。”
“好的,一言为定。你可不能反悔。”陈经理想,用牙齿来咬住眉毛是不可能的事情。不知怎么搞的,老吴今天是吃错药呢,还是神经系统出了小毛病,会无缘无故提出了打赌的要求。这很明显,是对自己口袋里的钱过意不去。他就对老吴说:“开始赌,你可以开始牙齿咬住眉毛的魔术表演。”
“我要开始了,请你注意看清楚。”老吴边说边张开大口,右手伸进嘴里,把上面一排假牙拔下来,放在左手掌里。接着又把下面一排假牙拔下来。双手拿着两排假牙凑眉毛,把眉毛夹住。做完这个世间少有的动作之后,便哈哈大笑起来说道:“我赌赢了。看到夹住了。”
“老吴,你真有本事。世界上竟有如此诈骗的。”
“陈经理,你服不服?不服的话,可以再赌一局。给你还本的机会。”边说边把假牙装回嘴里。接着说:“这一次如果你赢了,两相抵消,谁都不给钱;如果我再赢了,你就要给我双倍的钱 - 四万盾。好吗?”
“好的,跟你再赌一局。这一次怎样赌?”
“这一次打赌,是我用胡须擦我的眼珠。你相信吗?”
“我不相信。”陈经理心里想,难道他的胡须是假的吗?是贴上去的?说时迟,趁着对方不留意,便伸手去楸了他的胡须。没有楸下来,证明胡须不是假的。只害得他痛叫了一声哎哟。陈经理又更深一层去想。老吴这个人真不错,这一次上真的故意要让我赢回,板成和局。他真的不忍心在我落难时,趁火打劫强我的钱。
“好的,请你再一次看清楚。”他举起手往左眼窝里一抠,眼珠就抠了出来了。把眼珠凑近嘴边胡须上刷了三下。刷了之后就把眼珠塞进原来的眼窝。熟练的动作完成了,便说道:“你有输了第二局。这一次应该口服心服。”
“我服了你这个赌仙。没想到胡须不假,却出来了假眼珠。”说着,乖乖地从裤带里拿出四万盾给老吴。
老吴收下钱说道:“这四万盾是学费,让你明白,你两局全输在「假的」东西上 - 假牙、假眼珠,是老板迫不及待要让每天陪他吃饭的女职员替代你出任经理。他们联手搞掉你。以前老板需要你时,三顾茅庐求你帮助;现在不需要了,可以一脚踢开。老板貌似正人君子,其实君子是「假的」。最讽刺意味的,听说女职员是你聘请的。你有眼无珠找到这样人品卑劣、心术不正的女子,是埋下今天你被开除的祸根。她说非常感谢你的聘请。全是「假的」。这个教训你应该牢牢记住。不要每次都输在「假的」上。
陈经理洗耳恭听老吴的话。听了似有所悟嘴里发出了声音:“假的、假的,平日的友善和笑脸全是假的。原来他们过了河一起拆桥。”
“陈经理,今晚我要给你「饯行」。七点种我会开车来接你出来。今天赢来的四万盾,够我们两个人吃一餐炒果条。”
2005年3月2日



警察和小偷

门铃响了。不久,女佣跑进屋里来对我说:“先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警察来找你。”
我出去一看,来了一位警察。警察后面还站了一个人,鼻青脸肿,双手被手铐锁住。警察见了我就把手里提着的一台收音机摇晃几下说道:“先生,请你仔细看一看,这个东西是你们家的吗?”
“不是不是,我们家没有这种东西。”我赶紧回答。其实我心里最清楚,警察手里的收音机是去年买给孩子的生日礼物,半个月前被人偷走的。这时我不能承认,一承认麻烦就多了。
警察指着小偷说:“他在警察局已招供了,收音机是他翻墙进入你们家偷的,你还敢否认,那你可以亲自问问他,你们家里入贼失财不报案是犯法的,难道你不懂法律吗?若你不认错,那只好麻烦你跟我到警察局走一趟,在那里,你有道理可以慢慢讲,我们录一下口供,案件就转去法庭候审。”说得多神气。
“这点小事,我们在这里解决好吗?”我心里想,不在家里解决,到了警察局事情会变得更麻烦。
“先生,你是明理的人,好来好去,双方愿意,当然可以再这里解决。我不兜圈子,一句话,你给我三十万盾,算是销案费。瞧,对简单。”
”三十万盾太多了,可以少一点吗?那种收音机,现在买新的也只不过九盾。“
“一分钱也不能少,不要讨价还价,我们之间不是作生意。你要清楚,我是来帮你摆脱困境,是救人性质,我是来救你的。”多好听。
我看没办法只好答应:“好, 给你三十万盾,收音机归还给我,是吗?”
“那不行,收音机是物证,人贼俱在才能抓人,没有了收音机,我凭什么抓他?”说着转头看了一眼小偷。
算我倒霉,东西被劫拿不回来,还得被勒索三十万盾。
警察从我手里收了现钞后,在我眼前一张张点算起来。点完了便对我说:“谢谢你,以后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一定要到警察局报案。请你记住。”谁不知道报案要花钱的。
对警察我是无话可说。我只能把霉气发泄在小偷身上,指着小偷的鼻子说:“你以后再翻墙进我家里偷东西,你千万不要再被警察抓住,请你记住。”
2004年5月27日(香港文学)

猴子要经过

我们被邀请参加一位同学生日Party。
大家来早了,围在咖啡厅门前闲聊。一位碧眼金发洋女郎走过来,我们档住她的去路。这时阿强用印尼腔华语叫喊:“大家让让路,猴子要经过。”听了大家笑起来,让出一条路。
不久洋女郎手里捧着面包从咖啡厅走出来。走近我们时用标准精腔说:“劳驾大颗儿,请让开点儿,再让猴子走过去。”
大家听了,全发呆了,阿强当场晕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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