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08, 2008

寄李福安、李太- 30/9/2006

敬爱的福安、李太:
你们好!
谢谢你们此次的请客(吃点心),吃得好开心!
在吃完后,吴岸会长交给我一张志银RM50的稿费。那是补发去年的一篇拙作“潇潇洒洒走一回”。是我寄信向他讨的。我以为他忘了。后来,才知道是报馆还未发稿费。
让他破费,我不忍。所以要把钱还给她。
所以,好不好你还他RM50,我开一张支票给你?
寄上两张相片,希望你们会喜欢。
祝 安康

长竹
9月30日
注: 其他文友的信及相片,请代转。谢谢。

(此次去古晋是参加煜煜儿子的婚礼酒席。隔天早上由福安夫妇请我们去「马中公园」餐厅吃香港点心。参加的人有吴岸会长、煜煜、福安、李太、融融、黄叶时及我。我们还拍了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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