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03, 2008

寄美仙 - 9/1/2005

美仙:
这个早上,找你几次,小川说你出去还没回家、
为了要更清楚我找你你的原因,我又写了这封信。
朵拉那儿有我的泰币稿费一千多,等于RM250。红林女士托朵拉把它交给我。
而朵拉讲你那儿有她的稿费。
为了方便起见,她要我向你要RM250作交换。那她就不必把钱寄给我了。
我在Maybank有户口。我想你就直接把钱放进我的户口。
梁放说他已把信寄给你了。该收到了吧?
祝 安康

XX
1月9日

(晚上9:30, 打了一通电话给她。觉得寄信比较慢到。把一切情形跟她讲了。原来她那儿只有朵拉的RM43稿费。所以不能解决问题。要另想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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