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龙凤店」要向阿芬拿「沙巴之旅」的行程表。
我在试着写我们上个星期去沙巴纳闽等地的旅游杂记。
她之前告诉我说她有那份两天沙巴游的时间表。
后来,她告诉我说她已找不到它。
我正想拿着RM100还给她时,她立刻按着我的手说:“不行!我们那天开会已讲好的。你是你先生的家属,也就是和我们彰泉有关系的人。我们不能多收你的RM100,因为你不是外人么。会长也同意我这个说法。如果说你是别省人或是说跟彰泉没有任何关系的外人,那当然要多收钱的。是不是?但是你先生是会员,你当然是他的家属。这是不变的事实!”
“但是我听说有人认为我不是会员。是。我还没有参加成为会员的。所以我应该还那笔RM100的。我最好还给你们钱,免得被他人说一辈子。”我由衷地说。
“不可以!我们已经讲好的。你不要内疚。你先生是会员就行了。”阿芬一直向我解释。
想到顺跟一个青团团友因为「这个话题」而闹了一点不愉快,我感到十分的抱歉。
该团友认为我不是会员,我应该算是个「外人」才对。
而顺坚持已见的认为凡是家属的都算是跟公会有关系的人,实在是不能算作是外人看待。
其实,我跟顺都是舍得出那RM100的。
问题是,把我当成是外人,真的是说不过去的话。
难道我嫁给顺是假的?!
我还是福州人,是个外人吗?!
弄得我很不明白!!
说到「会员」这个名称。
那让我情不禁地想起了这一次参加他们的彰泉之旅时,阿芬一直劝我加入她们的行例。
“你可以参加成为妇女组的会员了。”她说。
我很坦白地告诉她说:“我不参加任何团体而成为会员的。我不喜欢那种生活,我要自由自在。”
其实,我会说出这句话乃是因为在这之前曾经发生了一段小插曲!
那是婚后不久的尴尬事。
当年一个妇女团体举办孝亲节征文比赛。
福州公会的妇女组邀约我参加。
我回答说我已在彰泉公会那儿报了名。
她显然很不喜悦地说:“你怎么可以参加他们的一组?你是福州人呢!不管你嫁给那一种人,你始终还是福州人!那是不变的事!”
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不再参加任何团体举办的活动。
我是谁呢?!
福州人?还是嫁鸡随鸡而理所当然地变成福建人?!
为了和平起见,我不想有节外生枝的现象,自讨苦吃。
我是自由的一个主妇。
今年的孝亲节征文比赛又举办了,是在6月14日那天。
我在今天的日报上看到的。
阿芬请我参加。
“是写孝亲节感言,是当场写出来的。”
我拒绝说:“不行了,我的脑子如今一片空白,一点灵感也没有!老的现象,不能写了。真对不起啊!”
参加的心已死。
3 comments:
嗨,秀萍,我也开始写华语了。多多指教!
燕渊
想起当年的我们都是小说迷,怎么都没有学到琼瑶、三毛、亦舒、张曼娟等人的词句呢?真是可惜!!
对於你的高抬举,我的脸开始发热了!应该是我向你学习才对!当年刘老师不知多欣赏你的文章呢。我羡慕极了!
“福州人?还是嫁鸡随鸡而理所当然地变成福建人?!。。。。”
福州人不是福建人?
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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