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27, 2007

(312) 代价

(98年7月7日 国际时报『你的言论权』)

代价

“我不喜欢结婚而成为他人的老婆!作人老婆後只会留在家里当黄脸婆,多不值得!”第一次听到俞明花如此地大言不愧地说时,我们作为她同事的都吓了一大跳。
只有结了婚的女人才会知道婚姻生活的苦和乐。当然,苦的日子总会比乐的时侯多。特别是有了孩子後。一年365天里尽是为孩子为家庭而忙。而忘了自己是谁!!
可是,日子就是如此地过下去。
先苦後甜。
当孩子们一个个长大後,乐趣就会跟着而来。见到孩子们成家立业,自己的责任慢慢地放下後,享福就是我们作父母的天下。
同事之中,有人如此告诉着俞明花。
“就是么!结婚後我们有了一个自己的家。人生就是如此的。要有归属感,我们才不会枉走这一趟人生!”我也以过来人的身份劝她。
以为明花会同意我们这一番苦口婆心。可是,她还是若无其事地摇了摇头说:”做人家情妇比较好。情妇永远被男人宠爱的。他也敢出大钱买贵及漂亮的东西送人。对他的老婆,他不会如此大方的。因为老婆是留在家里看孩子管家务事的。她永远不能跟情妇比!“
听後,我们吓住了。
什么理论啊我们一时不知如何去说服她。
”你将来会後悔的,明花。情妇虽然什么都有,但是有一点是见不得光!更何况本地还是个小地方哦!“我不顾她,我说出我的观点来。
个个女同事也点点头表示同意我的言论。唯有俞明花。
”我不管那么多了。我就是不喜欢永远守住一个家。你们放心吧!我会小心的。“明花讲这一句话时,我们顿住了。
四十多岁的人了,自己应该有分寸的。我们这一群死党只好住口不再说话。
接下来的日子里,一直有明花的花边新闻由旁人传出。他们说她穿著大胆及暴露。然後也见到她跟着不同脸孔的男人出外。在一些公共场合里。她也是如此明目张胆地跟男子进进出出。看到我们时,还骄傲地向我们打照呼。
我们从此就慢慢地疏远了她。跟这种人走太近的话,我们也会被他人误解,以为跟她是同一队的。
只几个月时间而已。
就听说明花被人打了一顿。打她的人曾经是她的情夫。
谁说男子不吃醋的?一旦生气,也是不甘愿自己的「东西」拿出来跟他人「公司」。
所以聪明的女人实在不应该去做他人家的第三者。破坏人家的家庭是天大的罪行。如果自己父母之中也出现那么一个情夫或情妇的,我们难道不生气?!或说我们和自己伴侣之间也有那么一个第三者,我们会无动于衷吗?!
情妇这个角色,实在不好涉及的。
被人轻视是永远存在的。女人啊!要自爱才对!人生甚短,一转眼就过!何以做坏人!!

(18/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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