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26, 2007

(868) 证据

(2006年1月18日 1532期新激流) RM6


在公司里,很多事情的发生都要有个证据,才会有个了结的结果。凡事不能只凭口讲就算。到底,一个人的记忆力有限。上个月或几个月前所还的债,若没有把它记下来,就会发生那种好像还了。又好像还没还的话。讲了也等於没说过一样。
前几天,发现到一个政府部门在我们餐厅里吃了两桌的晚餐,共四百元。日子是在今年的正月中。
放红单的文件夹里没见到此张红单。
那表明什么呢?是还了还是弄不见?
翻遍全部的记事簿,旅馆的和餐厅的。都没有说明这一回事。
这样的例子,一定要找个证据出来。好给查账员一个明白。
问同事们。
个个都是摇摇头,表示不清楚。有的说是忘记。
这种的事情常常发生。怪谁呢?我们总不能施施然然地走上该政府部门去询问有关事件。
能做的,只有自己动手去找。
几乎是所有公司里的红单,都代表着一个重要的角色。
红单,其实就是钱。是顾客欠公司的钱或债。没有了红单,就表示说公司没有一个有力的证明,说对方还有一笔钱还没有还来。
在找的当儿,听到一个同事说:“好像已还了。他们还现钱。钱么好像是老板拿去进公司的户口。”说时,公司的老板刚好出门不在本地。
没有老板的证明,那是徒然的一件事。
再问那同事,那是几时的事,她也说不上来。
顾客还钱,在平常的日子里,都是柜台同事的责任。除了在现钱簿上写上钱的项目和日期外,也要在红单簿上表明该债已还清的字体。
红单还在找之时,先前的同事又加一句话说:“有谁那么大胆,会把红单拿掉!”
没有人会想出这样的话来。我们要的只是一个证据。
说开来,这不也是说明顾客还钱时,收钱的人没有看重对方!没做足文件上的需要,却要让他人加上另外的额外工作?!
我们的公司就常常有这样的现象。
老板讲过很多次说:“你们一定要把自己份内的工作做好,不要推给其他人。日子久了,不会有人记起什么的。事情发生时要找谁去?个个都说不知道!这样做会帮到公司的工吗?我请你们来做工,就是要你们帮我做完工作的意思。难道还要我自己去做吗?”
听的人常常是嘴里答应着,行动上时常是缺了席!

(2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