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26, 2007

(876) 礼仪敬辞

(20063月27日 180期笔会) RM7

曾经收到一张请帖。是一个至亲的儿子娶媳妇的帖子。红彤彤的纸上写着"礼仪敬辞"四个黑字。
因为是很亲的一个人,是我娘家一边的亲戚。而我是个出嫁的女子。照理来讲,我和我娘家的兄弟们是不同款的。他们可以不给什么贺礼的。我不同。
所以,我以一个外人的身份去预备一份礼。我把它放在我的手提袋里,以备见到亲人时好让我献上。
听一些经验丰富的老一辈人表示,主家若在请帖上写着这四个华文字,那就表示说客人不必给红包或其他相关的贺礼。要的是给他们主家登一回报纸就行了。
到了喝喜酒的当天,我和外子准时到达目的地。只见大门口处站了两队人马。一人一边。每一边的桌子上都放了一个大玻璃罐。罐上都各贴了一张红纸。纸上各写着“男方”或“女方”的字样。
瓶里放了很多的红包袋。
明明显显地表明着,男方和女方都有收红包的意思。
我快快地把那一份预备好的红包放进男方的玻璃瓶中。心里头,庆幸自己的多心。另一则,倒有点担心那些劝我不必包红包的至亲们。当他们经过玻璃瓶时,是不是以一副理所当热地空着手走进餐厅呢?!
有时,千万不可以掉以轻心啊。所谓礼仪敬辞这四个字,只是一种礼貌上的写法。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啊。
从此,我不再空着手去喝任何的酒席!

(9/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