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13, 2007

(816) 还债(外一章)

(2004年11月28日 笔会)

还债(外一章)

翻开外子公司的文件,发现到有多个部门没有还他们的债。久的是一年多快两年的事情了。最新的也是三个月过后的日子。
曾经从一些部门的回信来得知:“政府部门的债不可超过一年。若超过,那些债就收不回来了。”
如此一表明,文件里的有好多张红单想要作废了。即是收不回来的意思。
私人公司方面,因为交情在人情也在,所以也是红单到处见。
有一次,见到一个小学老同学。她和她先生开了一间专卖汽车零件商行。有时,他们也替人家修理各种各类的车。特别是木山里的车。问及他们如何收生意上的账。怎样向人家收钱。我在此种事情上有困难。以为他们经验丰富。原来也有满腹的怨言。
“有的人很利害的。他们向我们买零件时,是嘴里满口同意的。可是等日子来时要向他们要钱时,他们就推三推四的。不然就是另开一张他们公司的票据,然后减了所有的价钱。我们能怎样?只好照收不误。好过没收到半分回来!”她说。
我告诉他们我也有遇到几个食客吃了不还钱的事。老朋友的夫婿听了就教我说:“你就当面跟他讲“婊子镖客吃了都有还,你们算是什么人、”来回答他们。他们一定会觉得不好意思的。”
哗!听得我整张脸和耳根子热乎乎的。这种话我可说不出口!我是女子呐!我心里想。
叫对方还债,真是比登天还难呐。
一次上太极班,问一个执法人员头手的男同学有关顾客不还钱的事。我问的是一个老板级人物,在去年月中请三十个执法人员吃晚饭的事。
“那个老板推三推四,到了今日已一年四个月了。他就是不还!前几天,又带了十多个执法人员经过我们的店。他们想进来吃。后来没进去店里。这种人,实在可恨呐!”我说。
“这是民事问题。你应该去找民事部去投诉,然后叫我们出“三班”给他。不然,你叫那些执法人员还!他们是不知情的。有人请客,他们就参加么!”那同学教我说。
“我也是这样想。”
“那老板是个骗吃骗喝的人。他叫什么名字?”
我把名字和地址都告诉了他。
“好!我会帮你问问他。以朋友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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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侯,因为人情世故问题,很多人都不敢向执法人员求救一些敏感问题。而对於那些有钱有势有地位有名望的商家们,也是抱着一种“少和他们碰面”的态度去面对。
人类生病了!是事实。

(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