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9日 114期文风林) RM16
在华人新年前夕,我们的礼拜堂堂会邀请我们这些教友,把不要的旧衣服送出来给伊班长屋的居民。说他们极需要我们的供给。
只两个礼拜的时间,礼拜堂楼下的楼梯处,就推满了一箱箱的东西。由此可见一般,人们是极乐意有人帮忙他们处理掉不要的旧衣服。
衣服,不管是怎样的旧或不能穿,在长辈们的心目中,都是一种不可丢掉的身外物。他们认为,如果我们把他们丢掉,我们会受到处罚。是天地所不容许的一种行为。因此,在人们的意识里,送给人是最好的一种法子。
此次,我没有行动。
因为曾经有过这样的经验。
我把全家大小不适合穿的衣服拿去给一个远方亲戚。衣服送到她府下时,有点客气地说:“看看你家孩子还能穿这些衣服吗?如果不能,就拿来作擦脚布吧!”
讲的时候还真的不希望她会把它们拿来作擦脚用的。说那样的话只是要现出一种谦虚的话。到底是旧衣服不必新衣服来得讨喜。
而且,如果不是她有言在先说:“如果有什么不能穿的旧衣服可以给我。”,我是不会把那些衣服交给她的。
衣服送出去后,本来不再是我个人的事了。送出去的东西就是她人的了。可是,事情就是如此地巧合。
有一次,到这个亲戚家作客。一踏进她家的大门,哗!我竟然踏在一件我旧衣服上!该件衣服是我最喜欢的。如果不是因为婚后发了胖再也穿不上,我是不会让出来的。因为当时自己很明白自己的身材,是恢复不了当年未嫁时的模样。我是那种婚后发胖,然后不会再瘦的人。也在同一天里,又在她家的厕所里的地板上见到了一件孩子们的上半身衣服。是那种有点厚型的。在雨天里穿是很好用的衣服。
见到这种场面。我难过极了。
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再也没有把衣服送给人过。特别是那些还有机会见面的亲戚朋友们。大有那种「一旦被蛇咬,十年怕草绳」的地步。
关于此次的行动,我不参与的理由也认为说。目前的很多伊班长屋居民,他们多数是相当的富有的。我们可以从他们的居住屋子来看。很多长屋都步入华丽堂皇的装潢。有的比我们更加漂亮。有什么就有什么的。各种各样的电器都摆在家里。比我们华人更富有的都有。我们如此地无缘无故地把旧衣服送上门,他们都能接受吗?!这就是我感到不安的地方。
当然,最主要的问题所在于我还是不能接受我的旧衣服没穿在他们身上,而耿耿于怀。
现在的我,喜欢把自己不能穿的旧衣服留住。实在不能穿的,或是破裂不能再穿的,我会留下来给自己擦脚用。或给车洗身。想起来,这种法子就比较顺心了。至少,它们是死在我眼前!
其实,我对任何衣服是有感情的。它们都是我喜欢时买下的。每一件衣服都有它各自的故事背景。我舍不得给人。
不久以前,我一个女朋友给我她不能穿的衣服。有的是新的,一些是她穿过的。我们情如姐妹。我乐意穿她的旧衣服。有几件还是她在国外的姐姐们买给她的。她不喜欢。看到我穿她的衣服,她说她很高兴。她以前是上班族,时常把不要穿的衣服送给侄女们。可是同门不要,而把衣服送给教会。我朋友说她很难过。
说起来,旧衣(那种会吸水的)比新衣好穿。有的新衣刚刚穿在身上会有刺的感觉。很不舒服的样子。
我是个爱新念旧的女子。
(18/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