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22, 2007

(426) 尊重

(2000年3月19日 心交点) RM9

一向以来,我们家是不请女佣的。
后来,是因为外子公司要请永久(不会随意跑得无影无踪)的工人,所以才在旁人介绍下聘请有两年合约的女工。
就是如此地,那个叫作妮娜的女子才会住到我家里来。
在白天里,她到外子的公司上班,帮忙收拾房间。到了夜晚,她就当我家是她的宿舍一样。
来时,她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子。到了今天已一年多了,她变得美丽及白哲。
我们一家都当她是家庭成员看待。我们俩夫妇也把她当成是我们女儿看待了。她穿起我两个女儿的旧衣服,真的跟女儿差不多。
想着她因为国家的不安宁而来到我们这个小市镇来,确实打从心里就同情她。因此,她一来到我家,我这个作女主人的就尽量给于她帮忙。见到她一副可怜楚楚的模样,想着她也在烦恼着她的环境。我告诉我的孩子们她的困境。说真的,我有时会联想到如果我女儿是她的话,她们会不会适应呢。
听到我很多朋友诉说他们家女佣人的种种不是的事。我想也许这是人舆人之间的所谓缘分!若跟她们没缘分的话,说什么就是处处不对劲,看她们不顺眼!
我和妮娜是互相尊重的。她做了什么不对的地方,我会跟她讲一声。我决不在孩子们面前指责她的不对。更不用说会在人多的面前责骂她!我想怎样讲,她也是人一个。我们有自尊她也是有。当她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女子,那就对了。
我想我也是蛮幸运的,会找到一个像尼娜的女子。她很少讲话,是那种问一句答一句话的人。
有些亲戚朋友见到我如此对待妮娜,她们都劝我要小心。
我则认为,我们不虐待她,她会明白的。
还有9个月她的合约就满了。她对外子公司的同事们讲她还要来做工。我呢,也是蛮舍不得她。
人,是有感情的。

(28/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