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29, 2008

做人随便点!

在想着这句话的真谛。
说的人真的可以做到这一点吗?
还是要他人静静不出声,随你所愿去拿去做你要做的事。
说这句话的人真的很有勇气!
其实,对方也有可能是要告诉你另外的一个意思。
就是你要忍耐他对你所做的一切。
虽然会很不合理、很不公平或是很让你伤心难过的。
我们都要原谅他!
能够做到这种‘随便’的地步,真的是要经过一番内心的挣扎!
不信,试试看!

(因此,对老三好友(本圣)的这一篇‘原谅’,很有感触。)

原谅?有时候我真的不明白,做错事的明明是别人,为什么自己受了委屈后,还要原谅他?人家会说:大方点啦!不原谅他,苦的是自己。因为要成为“大方”,“大量”的人,符合世上“大人有大量”的大道理,而去原谅了一个让你心里滴血的人,不也是委屈了自己吗?为什么被伤害的那位要受这种双重委屈?心在淌血的时候,还要迎合世俗“大人有大量”的的想法。当然,我不是鼓励人们永远怀恨在心,只是,(个人认为)当一个人真正伤了你的心时,那种痛,无法与肉体之痛相比。心复原了,可疤痕呢?挥之不去。想原谅了,那疤痕,那痛苦的记忆,就在脑海里盘旋,不时对着你说:“他既然这么对你,你就不应该原谅他!这是他要付出的代价!”要是真能这么容易就原谅,做人,就不需要设底线了。友情,对我而言,排位只略低于亲情。我付出的,是心,不是金。我不愿与任何被我视为朋友的人为敌,真的不愿意。所以,要我把任何朋友从友情册上删除,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若是我这么做了,就代表,我真的不能再忍了!或许是我小气,但这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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