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20, 2008

艾媚来信 - 3/9/2003

长竹:
你好!
那天和你通过电话后,季人去开电脑,找到你寄给我们的电邮,知道你为了一个朋友所说的话而难过。
刚才,我打电话到你的酒店去,一位女孩说你下午二时已回家。她给了我一个电话号码,说是你住家的。我照着号码打去却被告知没有你这个人,所以我决定给你写信。
人与人之间常常互相伤害,(包括肉体与言语),季使亲如父母子女也不例外。例如父母责备孩子“苯”、“没有用”等,这些言语上的伤害有些是有意的,有些是无意的。
你那位朋友对你说的那句话我相信是无意的,也许她措词不当,也许是乱用形容词,当然,如果她确实知道什么意思,最好亲自问问她,但我觉得没有必要。
别人对我们可以有很多批评,很多看法,但不一定都是对的,我们必须有聪明的知惠去分辨。我很肯定你不是像她所说的那样你自己也很清楚你不是像她口中所说的那种人。那么,你就不需要把那句话放在心上,那只会使你增加烦恼。
主耶稣不是要我们原谅别人七十个七次吗?我相信你一定能原谅她。有时候,我们说话时无意中伤了别人却还“蒙查查”。我想信这朋友正是如此。
你是一个很能干很有才华的人,在对待朋友方面,你很真诚,我很欣赏你。在写作方面,你的文章都有很好的内容,如果能注意文字的修饰和语法,一定会越写越好的。
被气馁,也别记住一些不需要记住的事,把精神放在写作方面,我们等着看你更多的作品。加油!
敬祝
喜乐

艾媚
24-8-03


艾媚:
你好!
你在8月24日写来的信,我到今天下午才收到。谢谢你的指导。
真不巧,旅馆来了一个新同事,和我同名不同姓。她姓林。我问下午班的小田,她说你那天打电话来时没讲出姓,所以她以为你要找的是新的一个。真是对不起,让你破费了。
有关晨露和我之间的事,我已相当地开放了心胸。前后思想想了三个月,决定要做回一个平凡的家庭主妇。有空才涂涂写写。聚会嘛,有空才去参加。人生就是如此就行了。别的可以放弃我会尽量放手。
此次会放下心事,也幸好有圣经上的金句:“70个7次的饶恕。”不然我可痛苦极了!现在的我,已好了很多,免念!
谢谢你的来信。那天打电话给你就是要你给我圣经上的话。没想到你和季人还未看。早知道我就不用叫你们看了。哈!把我的痛苦加在你们的身上,真对不起啊!
寄上她写的一篇让我难过的文章。我问过她。(我此人一向好奇得很!)。她说她写的不是我,不过是引用我说的一句话而已。(她说的。)发现到她在整篇文章里写的事情都是”她能够做得出的事“。那么,她是讽刺我罗!
其实, 东西都已刊登出来了。我也不用讲什么了。反而是7月13日在诗巫发生一些事,让我醒悟。个中个感受,只有我自己知道。用十年的时间去认识一个朋友,我想我该明白什么叫作朋友!
不用为我担心,艾媚。我会试着去忘掉这段不愉快的过去。
我想我没有你讲得那么好,真的。有时我也是很软弱的。
请为我祷告吧,谢谢你!
前天(好像是那天)见到他们访问你一篇文章。你包着头巾的样子很好看。好像有点胖掉,对不对?那张合照也是很美,送我一张好不好?
祝 安康

长竹
9月3日 10:3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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