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7日 美里笔汇第203期)
近来,很喜欢见到同行人时,向他们问起有关红单的事。即是有没有被人欠钱这一回事。或是被他人欠着的点点滴滴故事。
原来,凡是做生意的商家们,都有被他人欠钱过。
因为自己进入社会不多久,所以很想从各方面的人口中得知知识。
有一回,到一个小学同学的店中聊天。谈着谈着,我们竟然谈到了一个男商人。
“他的太太很会做生意的。他们两夫妻可以在我们的店里买东西。我们给他们的价钱,他们都同意。可是,当他们还给我们钱时,他的太太能够用他们店里的收据单再写一份。所有的价钱就由他们去填。大家都是同行人。我们能怎样?只好照收不误,好过没还我们半分钱。”我的老同学说。
老朋友做的也是小本生意的。
“你说的是不是那个做家庭式的生意?”我问她。
“咦?你怎么知道是他?”
“他啊!我也是最近几年来才知道的。三年前,他带着三十个执行人员到我们的餐厅里吃吃喝喝。还叫厨师煮最好吃的东西。吃完后,拍拍臂股就跟着其他人走了。我们以为他是个熟人,不疑有他,所以没叫他签名。等到三个月后,不见他来还钱,才觉得事情有疑点。后来找上他的家几次,他都说他会把钱送到公司来。奇特的是,他的太太却装出什么也不知情的样子。说她一点也不知道有欠钱也许是作丈夫的不让她知道吧!我们也只能这样想像。几个月过去了,人影不见一个!不知不觉间已三年了。我们的经理有一次在他人餐厅里遇到他。问起此事时他还说他是不还钱的,除非是别人先还他钱。这样的人也有!经理跟他还是青梅竹马的同学呢。说说看,现代的人心!”
“最近看到他胖嘟嘟的身子在报上亮相。这种人的健康大概是出了问题。「吃」人家太多的后果吧!”老同学的先生说。
我呢,就非常轻视对方的这种生意经。他的钱才是金,我们的钱是粪土!
他的红单,还躺在文件夹里,那是永远的证件。
每次见到它,就觉得老板这个小时的青梅竹马同学,是交错了!四十多年的友情,胜不过一张RM600的红单。
(22/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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