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06, 2008

欠钱要还

前天晚上,走路回家经过一间面包店时,向年轻的老板娘买一条罗地。
要还钱时,竟然发现没带钱包来。
老板娘已把罗地包起来。
我告诉她不还钱的原因。
“不要紧,改天你有经过时再还吧!如果我没在店里,你可以交给我这里的小姐。”她说。
我拿着罗地回家。
隔天一大早,我要上菜巴刹之前,就到面包店里把RM2.20还清。
相熟的老板娘不在,只有他的先生在店里忙着。
我道明来意后,就把钱放在桌子上。
“来得及啦!这么早就拿来还!”他说。
“欠钱一定要先还,不然会忘记!”我说。
说完就离开了。

2 comments:

Tony Hii said...

You are very mindful.

长竹 said...

因为曾经被他人欠过,所以明白欠人钱的滋味。
不论是小数目或多少,都要还!这应该是做人的最基本条件。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好像小学课本里有这样的一句话。说的是借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