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15, 2008

老羊来信 - 16/6/2003

XX女士:
你好!
见到你写作勤力,甚高兴。
你陆陆续续在曼谷华文报发表文章,至今未代你领到稿费。数天前我告知星暹日报副刊编辑,长竹的稿费可由我代领,她说可以。领到时我会在信中告知你。“世界日报”方面,去了几次,前两次说未算稿费,又一次说要我带公民证去。待到我有时间带领公民证去,却又查不出长竹的稿费单。我猜想可能因为不是曼谷作者(外国),而没给算稿费。我想就此算了,是吗?
希望你继续笔耕,创造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老羊
6/6/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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