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anuary 30, 2007

(263) 人不可貌相

(1997年11月16日 砂罗越晚报『缉文踪』版)

早上,不知何故会谈起了外子公司一个马来同胞来。他的名字叫作阿末。事缘阿末在公司里任职了三个月後,突然跟外子请了假。然後带着他的年青妻子坐船去古晋。到了目的地後还会打电话给外子说他的母亲病重。所以会留在那儿一段时间。放下电话前,他也跟公司里的一个华人女同事说他会回来还手链的钱。
事缘阿末向女同事买一条RM90多的金手链(表皮包着一层很薄的金而已)。是用分期付款还钱的。在阿末未去古晋之前,他才还完RM50的款项。此次他突然间去古晋,公司的上上下下同事们都认为另外一笔RM40多的钱一定是收不回来了。
“马来同胞们大多数是很注重外表美的。他们宁愿饿肚子也要买东西戴在身上的。”一些跟马来同胞有浓厚交情的长辈们对女同事说。
听得女同事惊怕非常。内心里想那笔钱应该收不回来了。她唯有自叹倒霉。
事隔三个月後,大家都没想到阿末会出现在公司的大门。
“我来拿余下的工钱。关于那笔买手链的余债,请你也帮我扣一扣。实在不好意思,我到现在才来还给你。”阿末走向柜台对他以前的女同事讲。
“不用紧,你有来还就行了。”女同事笑眯眯地说。
“我要去古晋做工了。我不做这边的工了,老板!”阿末很有礼貌地对外子说。
“有回来时记得来看我们啊!”个个前来跟阿末握手。
“我在丹斯里家里做工。明天就要上班的。”阿末挥一挥手,走出了公司的大门。
“人不可貌相啊!你们以前那么讨厌他。什么事都往他身上推。你看!他升职了耶!”外子对众男女职员们语重心长的讲了话。
“我们看扁了他!”男女职员你望我我看你的。一副很不好意思的表情浮现在各人的脸上。

(编按:是么!我们真的不可以瞧不起人,正如长竹写来的『人』,不可貌相一样!〕

(3/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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