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08, 2006

(158) 稿费

(1995年4月5日 27期集园版) RM14


稿费是什么呢,有朋友问我。
哦!是写作文时,投去给报馆。报纸有把它登出来时,我们这些写作人收到一笔『工钱』。是一种吃不饱饿不死的『薪水』!
我这么回答她。
其实,对於我们这些爬格子的人,稿费是可有可无的。有的报馆没有给稿费的。我们也照写照寄。不为它所动。钱是身外物么!
不过,有稿费好拿时,我们也照拿不误。它,多多少少也会给我们一种鼓励!好像是劝我们再接再历似的………。继续写下去的意思。
也有人问我说我是如何动用那笔稿费。
我此人一向不知道稿费可以一年领一次的。一直以为那些稿费单如果没去领回,它会变成废纸一张!就像水电费单一样没有效力!因此,每每一收到那些单时,我就会拿去换回现款。把一笔小小数目的钱往钱包一放,也分不出那一张是买鱼肉的菜钱,又那一张是我爬格子得来的…………。参起来用啦!
当然,有时也会用稿费的钱买几样糖果跟孩子们同享用。吃用时,心里是乐呼呼的!
早年的时候,还是小姑独处。拿到稿费时,就立刻拿去换成一本本的新稿纸、信封、邮票及一支支的原子笔。那时写不多,只领到一点点钱。就觉得高兴得笔墨所不能形容的!
有一文友告诉我说,她每次都是把稿费单收起来。到了一年後才去领。她很会写,一次领可以拿到五、六百令吉。她说她把此笔钱拿来买金链金戒子什么的。作个纪念品。好佩服她,拿到这么多!会有那么多的灵感!
我可不行!全部加起来,还不到五十元。也许今年的稿费会比较多一点…………!?不过,我想我不会拿去买那我一向不喜欢的金链。我不喜欢戴在身上任何部位(怕被抢劫!)也不想把它放在房间里的任何角落(藏在那里都一样,总怕会不见!)。所以,如果我会拿到那么多的稿费,我想我会去买一架照相机。那是我响往已久的东西!明知到这个目标,是永远不会实现的。但心目中臧有那么一个期望,也是一种乐趣!
以前,我因家里定的报纸不是目前所定的一份,所以投稿时也理所当然地寄去该份报纸。有稿件登出来时,一目了然。不必向人家讨来看然後又要声明我要拿整版的副刊,把人家的报纸剪个洞以便拿走自己写的一份。然后再还给人家,是他人或自己所接受不来的事。有时,则等到拿到稿费时才知道自己所写的已刊登出来,再去找看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因此,我常常投给自己所定的报纸去。
想当年稿费是很少的。有时没得拿。
在八十年代里,我曾收到一张只有两元的稿费!那可是我收到的最少一张。据说也有人只收到一块半的呢!由此可见,该报馆的『可取之处』!!那时,也是照样写去寄去。有时,『稿费』不比『登出来』得吸引。特别是我!总认为作品能被老编看重而让它在副刊上占上一席,已是高兴得流鼻涕了,那里还敢要求什么?就是到了今日,我乃是抱着此种态度去爬我的格子生涯!
大女儿有投稿的习惯。登了两篇作品。有领的第一篇稿的稿费。虽然只有区区两元。她高兴得不得了。只是,我不鼓励她走上写作的路!我告诉她书要现唸好才可以迷上这条吃不饱的写作生涯!而且爬格子的道路也是一条不好走的路!会很寂寞的我告诉她。她听了睁大双眼看着我。「那里会?有你陪我啊!」气到我不知怎么跟她讲明白。

(写於1994年11月30日)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