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30, 2006

(15) 给你,朋友

(1982年7月14日,砂拉越晚报)

虽然我和你彼此不认识,但从我朋友口中得知你的一点资料,所以我也把你列为我朋友的名单中。
久久没收到你的来信我当然知道也明白,那是为了什么。
当我的朋友告诉我你的一些情况时,我有点提心吊胆。因为你将也会从她那儿得知一些我的资料。
我们彼此将要认识,从一对陌生人的阶段开始。而这所谓认识,包含着几许的惧怕……惧怕这一刻的来临!
萝兰这台湾女作家曾经写过一本给年青人的书。其中一篇她也有提到一对男女要被介绍人介绍给双方认识的事。她认为要介绍的事只能让一方(男方或女方)知道。因为如果双方都知道的话,而事情的发生,到最终是不成功的话,那么对于双方,他们一定觉得自己做了对不起介绍人的事。或许,更难过的是,双方再见面时觉得彼此都很不自然。
我因而很害怕,害怕那不理想的「结果」。因为我们彼此都知道这一件事啊!
你久久不动笔,我若有那么一天收到你的信,我也会慌张得不知如何下笔。毕竟,我是女孩子。我若不回信,你会认为我是娘娘腔、婆婆妈妈。同个时候,若我回信了,在你心中,你也许又认为我是个随便的人,不是一个女孩子所应有的态度。你说我该如何是好呢?!我已过了寻梦的年龄。若再拖下去,恐怕有不对劲(在人们的眼光里)。
你或许见过一些人物,这些人给你的印象也许是很深刻的,特别是那些家庭不和的朋友,是不是呢?
我也有同感呐!
谁说找伴侣没有条件呢?!
当然,我说的条件不是什么十全十美的。只是一些基本的条件。比如,对方是个根本不重视家庭的人,我喜欢他有何意思呢?又比如对方是个很美又秀丽,但不知道如何去维持一个家庭的女人,你娶她回去又做什么用呢?
我总以为,条件是应该有的。
对于你,为部渴求内上大学生(学问高)、家庭富有(家世好)、在社会上有地位(有势力)。我只希望你看重那个你和我共同拥有的家,只要再懂得一点关於农业就行了。
你呢?你对我又有何期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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