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21, 2007

大快人心!

不知不觉间,1991年7月14日轰动全诗巫的强奸杀案已告一段落。
被告被判死刑!真是大快人心!
这种人如再留在世上逍遥法外,对女主角一家来讲,是很不公平的说法!
以前看「包青天」的戏时,不都是强调“一命赔一命”的吗?
想想,当年的女主角才不过13岁而已,还来不及长大呢,却已经被他们害死。
而经过这漫长的16年时光,判刑才出现!
对侯家的人来说,真是情以何堪!?
若不是发生这样掺忍的事,她现在应该是29岁的人了。
这两个被告,罪该万死!
可惜我们这儿没有大刀砍下他们的头!
侯丽宝,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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