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04, 2006

(67) 误会

(1985年12月19日 幸福版) RM4.5

误会,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被人白白地误会,更是一件很不是味道的事情。
自己根本没有他口中所说的那样,可是对方却指明我是有那种的意思。
想给他一个圆满的答安。
告诉他一切事情发生的经过。
可是,因着环境的关系,不得不把话儿给吞回去。
这种想解析而又怕得罪第三者的忍耐心情,说起来实在是一件很不过隐的事。
心里除了难过外,就有那种’哑子吃黄莲,有苦说不出’的感觉。
那是很无奈的。
恨不得叫那位印度内科医生把我的一颗心给挖出来。
看看是不是黑了一边。
正如对方说的。

X x x
以前,该是两年前的事。
如果有人误会了我,我必定登门造访地兴师问罪。
把误会查个水落石出。
因而,得罪不少无相干的人。
因为我的面对面解析,又加深了另一层的误会。
本来是两、三个人的事。
被我一问,反而变成了五、六个人。
对方也以为我那么做是要维护我自己。
好洗脱我的罪名。
原以为可以给对方一个解析。
那里想到,后果却是弄巧反拙!
后来有一个我自小就很尊敬的长辈给我这么一个比喻。
“如果有人说你偷了他的钱,而你根本没有。不要去辩嘴!如果你再跟他解析,他越加怀疑你。你要静下来。一切的真相,在以后的日子里必会给你一个清白的身份。“
有了此比喻后,我变得不再那么地在乎他人给我的误会。
我认为我没有做出对不起他的事。
所以不必去解析。
因为我们越解析,对方就越认为我们有错。
婚后,经常有涂涂写写寄去报馆。
有人说我在写他。
我自认故事里的主角不是他。
因此,我没有那种劲要去说明。
时间会证明一切。
我知道。

X x x
误会,造成很多不幸。
朋友于朋友之情。因为它,彼此分手不再有友情。
一对对男与女,要论及婚嫁了,因误会,两人不再来往。
姑与嫂,婆与媳、更因为误会而加深他们之间的代沟。
误会,是可怕的。

(27/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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