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2月日,诗华日报「幸福版」) RM6 梅子
我於10月13日(星期四)那天,在诗华日报的「幸福版」中见到那篇由独白作家写的「某段日记」,看後,感触万千!
因为它,使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一段难忘怀的往事。而这件事情的发生,亦是因为我的日记所引起的。
(因此始终很明白而且了解该故事中的女主角 - 她的感受及她的痛苦状态。)
想当年我还是六年级生,因得一华文老师的指导而开始了我写日记的生活。久而久之,写日记变成了我的一项日常工作之一。当我快乐时,我会拿起我的日记本,把它记下来。同样地,当我闷闷不乐的时侯,我亦不会忘记地在日记里涂涂写写。日记,在无形中,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可能是早年失母爱吧!我有时把我的日记当成是我的母亲!我告诉它我的每一件事,包括我的心事。无形中,养成了我内向的性格!
我个人以为,日记是一本只有自己可以翻看的东西。除非作者有特别的声明。而那些关心子女们的父母又是例外的!
偷看他人日记的人,我总是当他是小偷,是个「不礼貌」的人。
而这种人(往往有此种行为的),足足可以指出他的心虚 - 自知做过亏心事,为了要保护自己,只有先下手为强!就如「某段日记」里的女主角後母一样。若她没有做出对不起女主角的事,她为什么要翻看女主角的日记本?而为了要「恨上加恨」,她只有先向女主角父亲诉苦一番。好让她自己的「罪」埋没其中!
日记,可以学写作文的地方。它也可以让你不断地练习运用文字的所在地。
但是,在某些人来讲,日记是一个可以平衡情绪的地方!一种寄托精神的读物 - 在於写者的心目中。正如我们拥有自己的情书一样 - 他人翻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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