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2月5日 幸福版) RM6
糖果,各种各色的。
在于一个四岁以上的孩子们来讲,是一种永远吃不怕的东西。
有时,孩子不听话在身边吵时,我们就能用糖把他们哄住。
如果他做了一件值得欣慰的事,我们也可以用糖果来劝劝他。
他亦会乐得手舞足蹈。
婆婆有三个小孙子。
她爱孙心切。每次上街,总会给孙子买回糖果。
她怕他们吃坏牙齿。
各人分得份量后,她亦会把糖藏在一处他们看不到的地方。比如那个木厨里。
一日,婆婆不在家。
婆婆的大孙及最小的在院子里玩。
第二孙女就到厨房找东西吃。
在平常,她一进厨房,就会拿了一张大人坐的椅子,东找找西找找的。
此次,很不巧合地見到伯伯在吃飯。
她走近碗櫥,很高興地見到了那瓶由她祖母買回的糖。
她沒有拿椅子。
她的伯伯問她做什麼。
她她很乖巧地说:“伯伯我现在不敢吃太多糖了。”
她的伯伯感到很奇怪地看着她。
(一向以来她总是要拿多多的。)
“我怕会吃坏牙齿的。你给我三粒就够了。我大姐一粒,弟弟一粒,剩下一粒给我。”她说。
她伯伯不疑有她,起身在碗橱里拿了那瓶糖,倒出了三粒给她。
“要分给你姐姐和弟弟哦!”伯伯在她还未走出厨房时又对她吩咐着。
“好!我现在就去分给他们吃。”说完就跑了出去。
当我见到她时,我在倒垃圾。
见到她姐姐在旁站着,而她的弟弟在哭。
问那个照顾他三兄妹的伊班女孩说小弟弟做什么哭时,她(婆婆的第二孙女)在旁立刻回答说:“我弟弟很怀。我在吃糖,他在吵着要吃。“
我听了就跟她说:“假如你姐姐在吃东西而没有给你吃,你会哭吗?“
她的反应很快。
她说:“我会向姐姐要。“
被她这么一说,我反而不知该怎么跟她讲道理了。
她这个人哪!说要就是要,不给就是不给的。
我走进厨房。
见到外子在洗手。
我告诉他有关他至女的事。
他在那个时候就告诉我他如何给她三粒糖的经过。
我们互相对望,佩服此四岁女孩子的聪明。
“她将来可以当一个女律师。!她有她的理由及辩护性。“我对外子说。
外子点点头。表示同意我的说法。
橱里的糖果,使我有更深一层认识了外子的孙女。
小孩子的性格,在要吃糖的时就那么地给表现出来了。
那种天真无稚的样子,使我想起了她的沌,不染任何的虚伪 …………。
(14/11/85)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