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12, 2006

(93 之 1) 读「睹」有感

(1989年11月5日 幸福版) 美里 志光

拜读青竹女士的「赌」,她说:「…………赌并不是一件坏事。」我深不以为然。
或许是青竹女士未曾真正「见识」过睹!所以她才会那样轻松平当地谈「赌」,而且说赌是消遣。甚至她还「佩服」她的丈夫和亲戚们玩通宵呢!
华人爱赌,自古以日。
如果青竹女士读过李敖大兄「中华大赌特赌史」的话,她一定知道中华赌史渊源之流长,中华赌风的盛炽。
而古往今来,又有多少个人为赌所害,赌得倾家荡产不说,有些还典妻卖儿,甚至有些陪上自己的一条命呢!
从小到大,我听过,也见过不少赌的故事。那些赌的故事都是那么地悲掺,没有一个是有好下场的。
小的时候的邻居叶婆婆,她常常说故事给我听。其中一个就是她本身的故事。她说,她是个童养媳。才不过几岁大就被人收为童养媳。她在婆家受尽婆婆的虐待。每天从早忙到晚,三餐吃不饱。婆婆又常答她。骂她。15岁,她舆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丈夫圆了房。第二年就生了个胖小子。她的丈夫为人不错,待她也好。可是,后来染上了赌。她娄劝不听。赌到后来,家财散尽。他把她和他母亲的手饰典卖个精光。最后,家徒四壁,典无可典,卖无可卖时,他把胖儿子给卖了。她的婆婆因此而气死。母死子卖掉後,那个赌儿还不知回头。他还是烂赌不改。赌致最后,他把妻子也卖了。
叶婆婆说:「如果不是他好赌的话,我今天还是他家的人。我不可能姓叶的。」

回想那一夜风高月黑之夜,她的前夫回来得还算早。她只知道他是赌了精光,赌无可赌才提早回家来的。没想到,事实并非如此。大约是近午夜时分,有人急促地敲门及喊开门,他摧她起身去开门。他就捻亮了小小的「睡眠灯」走出大厅去开门。门一打开,她都还没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一只布袋从头上罩了下来。她虽大力挣扎却毫无作用。她就这样地被扛走了。也不知道到底走了多少的路,她才被放在地上。她看清楚了。那是一个赌馆。她在一个房间里。外面人声吵杂。还有不少人还在「赌」不思家呢
她问他们为何把她带来这里?那些人告诉她,是她丈夫赌输了钱,把她给卖了。刚好有个姓叶财主要续弦,就「买」了她当填房。
叶婆婆说,她初始是坚持不答应的。因为她当时也是满脑子的「从一而终」旧思想。她的丈夫虽是赌鬼,她娄劝不听。她却不怪他。她只怨自己命苦。她从没想过要离开他。只要能给她一口饭吃,她就跟定他同甘共苦了。所以,第一回她被带进叶家时,她不跟姓叶的行礼。她只是不停地哭。日也哭,夜也哭。这样哭了三天。叶家人拿她没办法,终于答应放她回家。谁知回家後还不到半个月,她又被她丈夫卖了。这一回,又是一个黑夜。是那赌鬼的丈夫带人来把她拖走的。这回再进叶家门时,那当家的对她说:”你何必死脑筋要跟他呢?他把你一卖又卖的,那有夫妻情份呢?你嫁给我,好在是个太太的身份,如果再卖的话,难免卖到一些不好地方去做「野人」哦!」
这席话令叶婆婆听得心惊肉跳,想想不是没有道理。那赌鬼连亲身骨肉都舍得卖,更何况是「外姓人」的老婆呢。叶婆婆就成了叶婆婆了。后来叶婆婆听说她那赌鬼前夫是贫病交迫而死的。
另外一个赌的故事也是一个好赌的丈夫。终日不务正业,舍赌无他。他从不怜惜年轻娇妻半夜三更下芭割胶之苦。一见胶片卖了去,他就伸手向妻要钱。家有幼女,妻要留点奶粉钱。但不管她把钱藏在那里,他都找得到,也偷得到。
赌致最后,有一天他也是带着人回家来。他面无愧色地对妻说:「我输了钱。没办法啦。把女儿卖了还给他们。」
后来,这个女儿没有买掉。因为妈妈不答应。她跪求他们,并答应筹借那笔钱才还清债。就这样,女儿留住了。妈妈却欠了一身债。终于妈妈寒了心,她带着稚龄的女儿离开那个赌鬼丈夫而去。这位妈妈说:「不是我狠心,是他实在太过份,弄到我心狠起来的。」
又有一个赌鬼,年过半百了,却还不知赌之害而大赌特赌。没多久,把自己名下的产业输了个精光。又藉着老婆的信誉好,手头上有些现金存款,名下又有多少的产业,地产的,他就到处去借。那些人贪图利息高,或觊觎他老婆的地产业,就把钱借给他。结果呢,他欠了一臂股债,到别的地方去了。只可怜他的妻子儿女,常常被人上门讨债。还要忍受债主的种种辱骂。
这个赌鬼的儿女就常撼他们不能巽择生命。否则说什么他们都不愿意作赌鬼的儿女。
写到这里,就想说华人皆好赌。差的是大赌或小赌。爱赌的华人并不是只福建人。以上三个故事中的主角都不是福建人,但他们一样赌得凶。
青竹女士应该庆幸。如没有个烂赌的父母,不必她背黑锅还债。她嫁的丈夫充其量也只不过打打牌或打打麻将意兴。不是赌「真」的。否则有她受的!看她还会讲赌并不是坏事,赌是一种消遣…………,诸如此类的话。
从古到今,多少有关睹的血淋淋例子摆在我们眼前。可撼的是,它们似乎并未起任何警戒作用。今天一批赌的人因睹落得悲掺下场,明天又一批人因赌而下场悲伤!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日日、月月、年年都有同样悲剧发声着。
天啊天,何年何月何日,这害人的睹才能在这世界上消失,它才不再害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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